柯P能說與葉克膜技術用於摘除器官沒關聯嗎?能不被質疑到大陸教導無心跳供體的ECMO技術嗎?還有,你到底知不知道活摘器官有來自法輪功學員?
文/尚毅夫
6年了!葛特曼2012年9月在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作證:「他曾將他的多位病人,年邁的病人,帶到大陸去接受器官,去獲得新的腎臟和肝臟等等」、「他經過談判取得了中國人價格。談判到最後那些醫生說,而且你會獲得極品中的極品。你拿到的都會是法輪功的器官。」他,就是柯文哲。
4年了!葛特曼2014年10月21日在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作證:「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醫生,十年前去中國大陸為他部門的年老病患,商談肝與腎價錢的事情,在友善的餐宴之後,柯文哲拿到只賣給外國人一半的賣中國人的價格。」
未有證據顯示柯文哲參與器官活摘 但柯赴中傳授葉克膜技術是不爭的事實
6年前,柯P沒告;4年前,柯P沒告。
今年9月7日,柯P在市議會講葛特曼17日將來台,「聽作者直接講就可以很清楚」。但葛特曼沒來,直到10月2日現身台灣舉行記者會,指柯P「liar(騙子)」,提柯P角色,包括讓台灣有錢人到中國移植器官的中間人角色,教中國醫師如何使用葉克膜技術的導師角色。
作者很直接,很清楚,可柯P卻氣急敗壞,電子郵件寄送律師函要葛特曼24小時內對騙子一詞講清楚和道歉,但24小時過了,葛特曼沒說明和道歉,柯P要告了。
持平而論,葛特曼記者會拿2008年中國一場研討會相片與議程,只能證明與葉克膜技術及廠商有關聯性;他在美國和加拿大證詞也沒直接證據足證柯P參與器官仲介、活摘,或帶人到大陸移植器官。
可能是如此,時代力量5名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才敢聯名挺柯,反對捕風追影,甚至說葛特曼的《屠殺》提及柯P及近日幾場記者會內容相關爭議,他們不認為足以證實柯市長從事「活摘器官」或「器官仲介」,柯P與涉及活摘器官之醫師舉行研討會,甚至教導葉克膜技術。
這是選舉考量嗎?但別忘柯P曾說,中國會使用葉克膜的醫生,差不多都是他教的。
柯文哲論文所述的葉克膜技術 確實用於摘除器官
也別忘了!柯P在中國解放軍醫院內部刊物《中國體外循環雜誌》發表「外科危重患者的體外膜肺氧合支持」論文,述及無心跳供體的ECMO(俗稱葉克膜,正式稱體外膜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提到,「ECMO可通過右股動脈注2L的冷氧合血,而由於雙側股動脈結紮及胸主動脈用球囊導管閉塞,使得所有腹腔器官均可得到良好的灌注。利用ECMO可提供腎得到良好的保護。」
柯P在《Clinical Transplantation(臨床移植)》期刊也掛名發表「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support of donor abdominal organs in non-heart-beating donors(使用葉克膜支撐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描述摘取腹部器官方法,先對捐贈者雙股消毒備好葉克膜後,注射2萬5000單位Heparin(肝素,天然糖胺聚糖抗凝血劑)及10毫克PHENTOLAMINE(酚妥拉明,抑制血管收縮,可用於降血壓),心跳停止後,記錄心電圖心臟停搏作為法律文件,再裝置葉克膜,正常於心臟停搏10分鐘內開始運行。
接著,左股插入氣囊導管,將氣囊充氣至直徑4公分以阻塞胸主動脈。隨後將兩股於裝置葉克膜及氣囊插管處縫合,再請檢察官來確認捐贈者無心跳,檢視並確認家屬同意器官捐贈,完成法律程序並取得捐贈同意書後,即把捐贈者送進開刀房摘除器官。
柯P論文舉4個案例列於表「捐贈者與受贈者及腎臟植結果統計」,其中39歲女性病因中風(Stoke),另三位男性分46歲、23歲及45歲皆頭部受傷。
無心跳器官捐贈理由(Reason for NHBD),39歲女子及 45歲男子為臨床腦死,但不能自主呼吸排除肺障礙;23歲男子非腦死但腦部損傷與生活不相容,46歲男子是家屬同意病患心臟停搏後捐贈。
「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活著,不要摘取我的器官」一書作者高資敏,為美國亞太醫學中心主席,執教喬治及華盛頓大學醫學院,並曾任白宮醫療顧問。他在葛特曼加拿大國會作證後,撰文指柯P所述方法,「明確是先以藥物使心跳停止,阻止心臟供血杜絕心跳回復,之後,再請檢察官驗證沒有心博,隨即摘取器官。」
醫學專業涉及人權爭議 柯文哲理當挻身為己辯護
高資敏寫:「此事件已不可能僅以選舉「奧步」二字帶過。對柯文哲醫師本身而言,政治選舉是一時,而醫學專業則是一生的志業,他應挻身為自己辯護;或坦承事實,負起道德與法律責任。」
「論文所報告的所有器官捐贈者,都沒有證實腦死,且尚有心跳,並非屬NHBD無心跳捐贈者。他們心跳所以會停止,是醫生靜脈注射降血壓藥物所導致。換言之,他們的死亡是醫術造成的。」
我們依據監察院彈劾案文,柯P曾是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委員兼執行秘書,並兼任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職務。而其論文也足證柯P的確將葉克膜技術用於摘除器官。又依MG149不起訴書,柯P曾坦承去中國19次;他還指中國會使用葉克膜的醫生,差不多都是他教的。
柯P,能說與葉克膜技術用於摘除器官沒關聯嗎?能不被質疑到大陸教導無心跳供體的ECMO技術嗎?還有,你到底知不知道活摘器官有來自法輪功學員?
你告葛特曼,但很多事沒釐清。
你難道不該如高資敏所講,挺身為自己辯護說清楚,或坦承事實吧!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