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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決議「同婚法案」14日逐條討論 蘇嘉全:開會到晚上12點也可以

2019.05.09
12:21pm
/ 放言編輯部 蘇穩中

同婚法案今進行朝野協商,藍委盼大法官再進行釋憲,不過蘇嘉全裁示下周二逐條討論協商,17日進入院會表決。

 

民進黨府會年初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已進入立院審議。立法院長蘇嘉全今(9日)主持黨團朝野協商,決議下週二(14日)對同婚法草案進行逐條討論,不過與會國民黨、親民黨立委皆反對立法,希望大法官重新釋憲;時力立委林昶佐反批,「同性婚姻由專法保障,就是尊重公投結果」。

 



前年《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出爐後,要求有關機關2年內完成民法修法、或立法,若今年5月24日無法完成,同性別2人即可依《民法》婚姻篇進行結婚登記。去年公投結果呈現民意盼推同性婚姻專法,對此,政院版同婚法案排入立院審議後,經過多次委員會協商,昨更有反同婚團體在立院外抗議。不過,草案今已進入朝野黨團協商,多位藍委針對法案仍有不同意見,認為公投結果產生新民意,希望大法官重新釋憲。

 

李鴻鈞:舊法與新民意衝突

 

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指出,今天討論是公投之前舊的法令,公投結果已經出來,討論會跟新民意有衝突,是否需要大法官重新詮釋這次公投後的新法令,對同婚問題做重新認定;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說,公投已經推翻大法官意見,討論這次法案的話,人民會不服,「我的3親等親戚也有同志,我也接納了,但我身為立委,守法更重要,新民意不能視而不見」。

 

另一藍委沈智慧表示,公投的人民議決很重要,許多國家對於政府沒實施公投結果會有懲處,台灣沒有這類懲處,不過現在公投結果已出來,政府不該忽視人民在戶外吶喊、最新民意的結果。

 

林昶佐:立專法遵守公投結果

 

不過,時代力量林昶佐反駁藍委意見。他說,「大法官解釋婚姻自由的概念,認為民法沒有保障同志婚姻權利是不對的事,去年公投結果表示要用專法,這次民法的版本也沒有在桌上,這就是遵守公投的結果」。

 

林昶佐進一步說明,立法者的責任是審議,今天所有程序都是遵守公投結果,如果不審就是違反公投結果,「這次行政院的提案,我們就是要審議,例如公投第10案、第12案的理由書就是要我們審議公投結果」。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認為,行政院意見書認為憲法保障同性結婚權利,不會因本公投結果有所變更;鄭運鵬也強調,「新狀況要有新的解釋文,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應該在大法院釋憲基礎上積極立法」。

 

鍾佳濱:專法要達成大法官釋字效果

 

鍾佳濱提到,我們可以就政院版草案檢視大法官釋字意旨,不用在挺同、反同上反覆爭議,應就法案彰顯婚姻平權內容,是否能達到大法官釋字效果,怎樣落實婚姻平權。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同性婚姻無立法保障會產生訴訟問題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認為,立院若沒通過立法,同性兩人就能以民法婚姻篇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行使配偶權利義務關係,「但相關同志婚姻配套、親屬關係會造成適用法律的困難,例如兩人之間發生配偶關係,如果牽涉到第三人或親屬繼承,釋憲並無講清楚,恐怕會產生訴訟問題」;他也澄清,公投第12案並非否定釋字第748號解釋,在尊重民法的情況下,提出專法保障婚姻平等自由,兩者並不衝突。

 

蘇嘉全:14號討論開會到12點也可以

 

立法院長蘇嘉全也說,下週二(14日)要處理3個版本,如果要討論到晚上12點也可以。他最後裁示稱,下週二上午9點將針對本案逐條討論,也請各黨團先擬具對法案的共識,14日整天可就各版本進行逐條討論,協商完畢後在下週五(17日)即可進入院會處理,沒共識部分進行表決。

 

除院版草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待協商外,賴士葆等人所提《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林岱樺提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也將在下週朝野協商一併討論。

 

 

顯圖取自蘇嘉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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