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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不可擋

【瑞不可擋】大貪小貪落政壇

2023.08.15
10:10am
/ 王瑞德

貪污就是貪污,不管是大貪小貪都是貪,不該拿的錢一毛錢都不能拿……

 

台北地檢署正式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有關資策會提告背信罪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另外四名高虹安擔任立委時的主任或助理雖遭起訴,但是有別於檢察官請求法院褫奪高虹安公權,對這四人反而請求法院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宣告緩刑,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高虹安前男友李忠庭則獲不起訴處分。



遭反咬一口的市長

 

本案偵辦將近一年,檢察官將全案金流查的清清楚楚,還故意在起訴書上特別載明,郭台銘所成立的永齡基金會每個月都匯入十萬元給一家網路公司,以協助高虹安執行立委業務,由於全案當初是由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召開記者會踢爆,而且當時傳出的消息是身為高虹安前男友的李忠庭,不止掛名為高虹安的立委助理,而且每個月還從永齡基金會領取高達五十萬元。在檢察官的起訴和不起訴書中,並沒有針對此一疑點特別說明,但是從李忠庭可以獲得不起訴處分研判,李忠庭非常可能在偵查庭中提出不利於高虹安的陳述,所以自己才能全身而退。

 

目前已是新竹市長的高虹安在遭起訴後的記者會,還是以政治解讀司法,一再強調她在兩星期前才完成新竹棒球場行政調查,並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移送監察院調查,她認為現在就遭起訴,時間太過巧合。事實上全案已調查近一年,不管起不起訴都該有個交代。至於她一再喊冤,說自己不會貪立法院150元的洗頭費,且這些向助理、主任先借支的錢,事後都有償還,而這些秘帳裡的錢都是助理自願樂捐的,並沒有人不願意,且她自己根本沒有看過秘帳,還是媒體報導她才知道。

 

問題是此次是由她的主任和助理反咬她一口,而所謂秘帳是內帳,每分錢記得清清楚楚是為了必要時給老闆高虹安看,高虹安更辯稱助理每個月的薪資和加班費都是直接匯入帳戶,他們領出後要捐款或如何使用,都是他們的自由。

 

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過去也發生在各縣市議員詐領助理費,當時最常用的理由也是助理個人捐款,但是法院幾乎完全不採信,因為沒有人會希望主動捐款給老闆,只要是事先有約定將部分薪資或加班費必須回捐,就是詐領立法院的國家公款,這是七年以上重罪!

 

目前不管是助理、主任的人證和秘帳的物證,全部咬死高虹安,至於高虹安說先借支且事後全部還錢,她必須提供所有的人證和收據等有還錢的物證。媒體報導,她的前男友李忠庭更曾在偵查庭上說明,他拒絕每個月回捐一萬多元的加班費。

 

而高虹安被指詐領的46萬元,絕對不是郭台銘認為的「只有」46萬元,因為貪污一塊錢就是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針對此事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和高虹安共事多年,相信她絕對沒有貪污的企圖,因為要貪污的人不會帳簿記得這麼清楚,支持她提出證據為自身清白奪戰。問題是秘帳根本是內帳,是為了給高虹安了解沒有A錢,並不是高虹安自己記帳!作帳也從來不是為了公諸於世。

 

貪汙就是貪汙

 

至於媒體報導郭台銘說不是只有46萬元?網友直言:如果是郭台銘當董事長時的鴻海員工A了46萬元,請問郭台銘還會這麼說嗎?

 

貪污就是貪污,不管是大貪小貪都是貪,不該拿的錢一毛錢都不能拿,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前林姓少將參謀長,原本因為募兵有功前途無量,沒想到被人向地檢署提出檢舉,指控林姓少將涉嫌將部隊裡一個剛買價值7990元的洗衣機,要部下運回台南家中據為己有,最後雖然已將洗衣機運回金門,但是被法官認為犯後毫無悔意,一審由金門地方法院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侵佔公用財物罪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三年,全案仍可上訴,為了一個價值不到八千元的洗衣機,竟然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一旦判決確定,更將面臨身敗名裂甚至坐牢的下場。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檢方指控,以蔡姓男子當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12萬,最高法院最後認定僅貪五萬元,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十月,並且褫奪公權二年,已經入監服刑。

 

前新竹市議員顏政德被指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十七萬五千元,在今年五月由最高法院判決四年四月定讞,褫奪公權四年。

 

新北議員王淑慧被控詐領助理費335萬元,被新北地方法院判刑9年。

 

南投四連霸的議員吳瑞芳,同樣遭檢方依浮報詐領助理費512萬,由南投地方法院判處4年6個月。

 

而金額較多判刑也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檢方指控詐領助理費518萬7774元,遭嘉義地方法院判處10年6月有期徒刑。

 

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先因詐領3萬元考察費判刑3年8月,事後又捲入遙控低薪高報及人頭方式詐領449萬元助理費,再被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罪判10年5月。

 

而前澎湖縣議員成萬貫被控以親屬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829萬,而且全部私用,被最高法院判處10年6月定讞。

 

這些吃上詐領助理費的各縣市議員,許多重判者都死不承認,甚至辯稱是助理自願回捐、欠債還錢、上繳感謝等,和高虹安此次說辭相似,不是立法院將薪資和加班費匯入助理或主任帳戶,他們將錢領出來,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如果是事先約定將薪資和加班費部分金額,回捐給民代,而且不是用在公家事務,而是用在私人洗頭、搭車、衞生棉,則成立貪汚罪可能性極高。

 

 

圖片來源:三立;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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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德
自由時報資深記者丶新新聞副總主筆;世界新聞專科學校編輯採訪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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