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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直搗】「台灣未定論」不只美國主張  也曾是蔣介石的想法!

2024.01.24
09:58am
/ 黃清龍

美國希望透過協防條約來束縛蔣介石發動反攻行動,蔣則透過協防條約取得台澎安全保障與軍事資源⋯⋯

 

台灣大選落幕後,中國策動諾魯與台灣斷交時引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羅森伯格對此表示失望,指該決議沒有決定台灣的地位,未排除任何國家與台灣建立外交關係,也未排除台灣有意義的參與聯合國體系,引發外界關注:「台灣地位未定論」是否將再度成為美國政策。

 



1972年聯大通過的2758號決議,主旨是確定「中國代表權」由毛取代蔣,決議文並無一字涉及台灣。然而,2758號決議卻成為北京宣稱「中國擁有台灣」的重要依據。隨著中國影響力擴大,以聯合國為主的國際組織,幾乎都默認了北京的論述,造成中華民國(台灣)的外交困境。

 

經過台灣多年遊說,美國國會從6年前開始推案挑戰中國2758號決議論述,隨著三年疫情凸顯國際組織排除台灣的危險性,加上美國兩黨對抗中更具共識,反制中國扭曲2758號決議的議題,終於在2021年以「自成一法」的高度強勢回歸,促使拜登政府也加入反制行列。

 

美行政立法合力反制2758號決議

 

在美國行政、立法部門雙雙推動下,前年12月國會通過的「2023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DAA)以「發現事項」(findings)方式,納入「2758號決議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亦未賦予中國代表台灣人民權利」等重要文字,經總統拜登簽署後生效。

 

去年7月25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再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由跨黨派議員2月底聯合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法案主張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台灣,把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脫鉤。

 

針對羅森伯格的說法,中國全國政協旗下人民政協報刊文批評她罔顧歷史事實,藉機炒作「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藍營也有不少人以該協議只是轉換了聯合國組織中的中國代表權,並未改變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事實,要以此決議推定「台灣地位未定」,根本站不住腳。

 

但證諸史實,「台灣地位未定」不但曾是美國的政策,也曾是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及國民政府的認知與想法。

 

1948年底,隨著國共內戰情勢逆轉,美國開始針對台灣可能被中國共產黨佔領進行政策檢討。1949年1月杜魯門總統批准了由國務卿艾奇遜於國安會提出的一份秘密文件,指出將台灣從中國大陸的掌控中分離,交由聯合國託管或推動台獨或自治運動,是對美國最好的結果。 

 

1949年1月19日路透社從南京發出的一則報導指出,美國向中國國民黨警告,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美國根據開羅協定,盟軍總部對台仍負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都台灣。1月22日,合眾社駐台北分社亦報導稱,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中國對於台灣僅有實際管轄權,而真正合法的統治權歸屬,有待對日和約簽訂之後,「如蔣中正真的前往台灣設立流亡政府,那麼他將在一個非正式屬於中國的領土上進行活動。」

 

蔣介石電斥陳誠:台灣只是一託管地

 

就在外電報導之前幾天,甫就任台灣省主席的陳誠因對記者宣稱「台灣是剿共最後的堡壘與民族復興基地」,蔣介石特別於1月12日發電報給陳誠,責其發言失當,要求應以中央政策為主張,免為人誤會。據國史館公開資料,蔣告誡陳:「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作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地,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太狂囈乎。」(見1949年1月12日《總統手令錄底》一(1949年1月1日至8月16日)。

 

當時蔣介石仍是中華民國總統身分(蔣1月21日下野),認為陳誠對媒體提到台灣地位的說法並不精準,因此,寫信告訴他不能這樣講。1949年1月12日蔣日記中也記載:「朝課後手擬辭修電令,痛斥其對記者之狂語,此人不自知、不反省,誠無望矣。」陳誠回憶錄中亦提及此事,指「何浩若自台返京後,不知又在總統面前說了些什麼話,致使總統又來電諄囑,要我特別慎言,以免反動派得以斷章取義藉端攻擊。」

 

由於國共內戰勝負已定,接著在1949年3月份,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在東京宣稱,「在對日和約簽定之前,台灣仍屬於盟軍總部」。6月9日美國國務院建議聯合國在台辦理託管公投,東京盟軍總部也表態要收回台灣由聯合國託管。

 

與此同時,美政府決策人士開始對台灣地位傾向於「未定」。根據學者林孝庭的研究,此一轉折另受到兩股力量影響,一是諸如葛超智(George Kerr)等人不斷努力遊說所影響,二是英政府跑在美方前面,倡言台灣地位未定,無法容忍台島落入共產黨之手,進而影響其在香港與東南亞地區的殖民統治。

 

蔣介石曾擔心美國要「收回」台灣

 

蔣介石顯然也查知這樣的氛圍,1949年6月15日記自記: 「為美國外交及台灣地位甚憂,以美國確有收回台灣與承認共匪之可能。國際信義與世態炎涼,益難為懷矣。」蔣介石擔心美國有「收回」台灣的可能,說明他很清楚台灣是美國打敗日本後,暫時交由中華民國管轄,否則何須擔心美國要收回台灣?

 

6月18日他又自記: 「美、英恐我不能固守台灣,為共匪奪取,…故對美應有堅決表示,余必死守台灣,確保領土,盡我國民天賦,決不能交還盟國。」蔣所以有「決不能交還盟國」之意,是因依據聯合國憲章第77及76條規定,自敵國分離的領土,應由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

 

到了6月20日,蔣介石還透過中國駐日代表團團長朱世明致電麥克阿瑟,向麥帥保證「中國政府無將首都或最高軍事統帥部(國防部)遷至台灣之意」、「也不會成為類似倫敦波蘭政府之流亡政府」。這天蔣經國的日記也有相同的記載。

 

關鍵轉變:艾奇遜發表白皮書


林孝庭認為,關鍵的轉變在於1950年初美國的聲明,讓蘇聯對中共改變態度進而影響美國的對台政策。

 

1950年1月美國國務卿艾奇遜發表聲明(即著名的艾奇遜白皮書),指「美國太平洋防線」不包括朝鮮半島和台灣,史達林得知後認為美國已自行放棄雅爾達共識中,劃歸美國在遠東勢力範圍的那一條界線,也放棄了台灣以及逃至島上的國府政權,於是拍板簽訂新的《中蘇友好互助條約》,貸款三億美元給中共,其中半數用於渡海攻台,並決定軍事援助金日成統一朝鮮半島,為半年後韓戰爆發埋下關鍵伏筆。

 

美國原想拉攏中共以離間中蘇關係,計畫失敗後轉變成積極圍堵政策。1950年二月艾奇遜在演講時表示,中蘇友好條約乃帝國主義統治的不祥之兆,共產中國已處於蘇聯附庸,在此情況下,允許台灣落入中共之手,將缺乏正當性。

 

五月間,時任國務院顧問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在其報告中指出,如果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再行退讓,今後亞洲各國必將更屈服於蘇聯,甚至讓歐洲盟邦對美國失去信心。美政府應趁台灣地位未定之時,策動台海中立化,達成保台目的,遏止共產主義擴散。林孝庭指出,此觀點進一步延伸成為一份正式的國務院政策備忘錄,其中內容提出兩項具體建議,一是執行台海中立化,二是施壓蔣介石讓台灣置於聯合國託管。

 

到了1950年六月中旬,盟總麥帥將軍在其著名的備忘錄中提出台灣是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艦,乃美國在東亞地區島鏈防衛體系的一部份,雖然美方曾承諾台灣戰後歸還中國,但此種承諾是在與當前完全不同的政治形勢下所做出的。他呼籲共產勢力在亞太地區應當被有效遏止,而台灣島上百姓也應當給予機會發展其政治前途,而非接受共黨統治。林孝庭認為這一連串觀點的延伸,為隨後美國政府改變對台政策,提供重要理論基礎。

 

韓戰爆發  美國協防台灣 實施台海中立化

 

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為防止中共佔領台灣,杜魯門於6月27日發表聲明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實施台海中立化,同時聲明:台灣未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恢復安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訂立、或經聯合國審議後才能決定。後世普遍將此聲明解讀為台灣地位未定論之起源。

 

1951年日本與同盟國簽訂《舊金山和約》,1952年又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但是在這些和約中,日本都只有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表明台灣主權歸屬於何方。而美國則視《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中關於台灣的部份為從未正式執行的意向聲明,且視《中日和約》未處理台灣地位,並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1954年台美協防條約的意涵

 

美國希望透過協防條約來束縛蔣介石發動反攻行動,蔣則透過協防條約取得台澎安全保障與軍事資源。另一方面,協防條約也讓「台灣地位未定論」遭到弱化,畢竟要讓國際社會相信華府與台北簽訂一紙軍事盟約,卻由美軍協防一塊主權地位不明的「無主地」,說服力相當薄弱。

 

林孝庭指出,台美軍事同盟成立的更深層意義,是讓蔣介石搖身一變,從原本已被拋棄的卒子,轉身成為美國在亞太地區最堅實的反共盟友,得以牢牢穩固在台統治,抵禦共產黨「解放」台灣,但也讓島上百姓的政治自覺、認同與民主化進程,在時間上被迫延後數十年之久。

 

綜合林孝庭等學者的見解,從歷史上看,美國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有以下幾個時間段的演變:
一、韓戰爆發之前與之後東亞形勢的變化,導致美國對台政策出現轉變,從依然承諾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袖手旁觀與塵埃落定,轉變成為台灣地位未定、再轉變成為與國府結盟。

 

二、1950年夏天美國的策略: 台灣地位的「不定」,指的是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藉以爭取兩岸分治現狀的長久維持。

 

三、台美協防條約簽訂後未定論暫時消失,直到1971年春天美國國務院再次發言重申台澎法理地位待決。

 

四、1972年上海公報簽訂後,尼克森承諾一中,美國不再提未定論。

 

五、1979年美中建交公報後,華府「認知到」PRC對台主權的立場,但認知不代表接受或認可,美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張。

 

從過去半個多世紀美國對台灣地位認定的起伏轉折,不難看出美國其實從未放棄台灣未定論的主張,只是隨著國際情勢與美國對外政策(特別是對蘇與對中),有時被凸顯有時變得隱晦;但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以及美國從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台灣主權,不但是客觀的事實,也是美國一貫的立場。這也是美國反對中共以2758號決議文,作為擁有台灣主權依據,封殺台灣國際空間的主要原因。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搜狐網,維基百科;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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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清龍
獨立媒體人、台北市信民兩岸研究協會理事長;曾任聯合報國會記者、首都早報政治祖主任、自立晚報政經組主任、自立早報採訪主任、中時晚報總主筆、總編輯、中國時報採訪主任、總編輯、副社長、發行人、旺報社長兼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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