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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報告即問即答?綠委指「立院不是想質詢誰就質詢」:要看憲法有無授權、藍委不認同總統恐「被羞辱」將自提版本

2024.03.22
18:01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周萬來強調,美國、法國均未採取質詢總統或即問即答模式,而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的建議,實務上常見總統對代表的建議採取「綜合答覆」...

 

立院三黨近日為總統國情報告是否「即問即答」爭辯,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昨(22)日赴委員會答詢表示,立委對國情報告有決定權。但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反指並非「詢答」的決定權,綠委沈發惠也說,立院不是想質詢誰就質詢誰,要看憲法有無授權。連藍委吳宗憲也坦言,即問即答可能會有羞辱總統的情況,他會自提版本。

 



司法委員會昨日邀請周萬來就「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之建議」進行專題報告,周萬來指出,在野立委日前要求總統應定期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採「即問即答」模式,但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的發動條件,現行用語為「得」邀請,而非「應邀請」,與憲法增修條文有所不同。

 

周萬來並說,美國、法國均未採取質詢總統或即問即答模式,而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的建議,實務上常見總統對代表的建議採取「綜合答覆」,「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仍有待委員共識決定。」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問及,是否贊成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稱「即問即答當然是違憲」?周萬來回應,各國對於憲政設計不完全一樣,例如美國是總統報告完就離開,立委提案要依序即時答覆、意或即問即答,以幕僚的立場「未便表示意見」,可由審查會或院會、經立委斟酌審視考量。

 

不過,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說,1992年第二次修憲,寫下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2006年第六次修憲時,將「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拿掉了,刻意把「聽取建言」拿掉,代表憲法並未授權立法院可以提請建議,「會省略必有意義;立委要質詢誰不是你高興就好,還要看憲法有無授權。」

 

沈發惠進一步表示,看到「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寫下「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還是要經過總統同意,不是立委要他回答就回答,不管憲法還是職權行使法,都不符合即問即答要件。

 

綠委鍾佳濱則說,周萬來提供的書面報告多次提到,委員提案和國情報告相關法律現況不同、用語不同,在野黨提即問即答是否需要修憲?周萬來回應「沒修憲必要」,「立院職權行使法」有規定,詢答雖以現行條文沒有規定,各委員對修法意見都尊重。

 

綠委吳思瑤強調,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並無說過不來國情報告,賴甚至說過相當樂意來,但如何進行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如果憲法規定調整、總統就依照修憲規定來。吳思瑤並說,藍白兩黨提案貽笑國際,依目前憲法規範,總統來立院是報告而非詢答,更非即問即答,依照現行法制、這麼做就是違憲。

 

周萬來回說,我國立法院對國情報告有決定權,吳思瑤回應,立法院當然有邀請總統來的決定權,但沒有詢答的決定權。

 

另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憲法未規定是否要即問即答、還是統問統答,黨團和委員各自有想法,他會尊重黨團做法;但吳宗憲坦言,即問即答的話,立委可能會說出羞辱總統的話,這是要考量的,統問統答則會淪為總統秀場、無法問倒他,兩者各有優缺點,目前沒有定論。

 

吳宗憲今日也在廣播節目《POP撞新聞》上表示,即問即答是立委翁曉玲的版本,他自己之後也會提、可能跟現在這版不太一樣。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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