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方說明韓這案的性質是「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必須當事人提出告訴,相關偵查行為才可以進行,強調「本質上是完全兩回事。」
高雄市長韓國瑜認為自己遭到國家機器監控,又不提告。總統府則「挺韓」,認為茲事體大,建議韓快提告;高雄市新聞局今(21)日中午回應當年蔡英文抨擊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也沒有提告。對此,府方向《放言》表示:「這是指鹿為馬的轉移焦點。」
「當2011年蔡英文總統以在野黨身分,公開抨擊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是否也曾提告?答案當然是沒有,運用國家機器所進行的監控,提告又有什麼用呢?」高市府回應外界對韓為何不提告的質疑。
回顧2011年12月,週刊踢爆時任國安會秘書長胡為真非法介入調查局會議,利用情治調系統監控時任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再把資料呈報給馬英九總統。
府方今日表示,當年調查局用專案偵防在野黨主席這件事,其實是週刊披露,相關單位後來都承認的,前總統馬英九當時還說會調查清楚。府方說明韓這案的性質是「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必須當事人提出告訴,相關偵查行為才可以進行,強調「本質上是完全兩回事。」
「這是指鹿為馬的轉移焦點。」府方表示,當年安全部門以專案為名對在野黨主席進行政治偵防,是媒體揭露「人事時地和物證都一應俱全的水門案」,跟韓市長自爆有追蹤器,屬於刑法上告訴乃論的妨害秘密罪完全是兩回事,何必心虛的混為一談。
府方強調,現在當務之急,韓市長只要檢舉證據,啟動偵辦程序,自然就會水落石出。既可以遏止可能的不法,也可以還相關人員清白,是一個多贏的做法,勇於面對才是正確的做法。
(圖片來源:總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