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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陪到底】文大宿舍案,侯辦應該也有一支黑色止血鉗

2018.07.05
22:40pm
/ 陳敏鳳

最近有一部日劇在描述日本醫界的內幕,一個醫生用了一支黑色止血鉗在替病人止血,成為這部劇開始與結束的關鍵,侯辦此事若不知停損止血,還要硬拗下去,甚至對於市府、文大提出的配套措施不接受,妄顧學生利益,那就是不智了,市府既然寬限二個月時間,也提出合法使用方式,侯辦自該讓此事停損與止血。

文/陳敏鳳

 

文化大學宿舍案,台北市政府作出解釋後,已經毫無再拗的空間,侯友宜本人作出解約的處理,才是止血的正確方法,但侯辦接連發出聲明要求林洲民道歉,還指責不同的時代市政府不一致,則是狗尾續貂,讓危機無以限制地擴大。

 



 

住二特違法寄宿宅 烏賊戰法扯扁馬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相關條例,這種山坡地大概都是住二,最好就是住二特,根本不可能成為寄宿宅,從101年開始又昱公司與文化大學的簽約明訂可以用做學生宿舍,已經違規。

 

而侯辦扯扁時代、馬時代的市府都是合法,這是烏賊戰法,在101年之前,大群館是合法的集合住宅,當然可以出租,只是出租的對象不限於學生,但因當地市場情況,就以學生為大宗。

 

到了101年文化與又昱公司簽約時,為何可以在約定那麼明顯載明是「學生宿舍」?102年之後的台北市政府又在釋釋上每每放水,作非常寬鬆的解釋,大群館才能存活至今,所以說林洲民說為了台北市府的行政怠惰感到抱歉。

 

侯辦硬拗為選舉 北市給活路

 

其實,柯文哲在處理此事應該是把大事化小,小事快要化無了。柯文哲對於大群館使用解釋並沒有彈性的空間,因為它在住二特上,根本不可能是寄宿宅,因此說它違規使用剛好而已,然後,柯文哲再進一步解釋,如果是又昱公司自己租可以合法,也就是回到又昱與文化簽約之前的狀況,是合法的。

 

因此,此事絕沒有侯辦口中,已經合法了廿多年,突然為了選舉就不合法,在86年左右起造到101年出租之前,都是合法使用,那因為與文大簽約變成宿舍而違規使用,作為新北市副市長七年的侯友宜應該心裡有數,其他辦公室的同僚是不是為了選舉硬拗,真是不智的行為。

 

台北市府宣判違規後,又給了一條活路,就是顧及學生的權益,那侯友宜與文化解約是不要違規的必要作為,但又昱仍可繼續出租大樓,暫解文大學生燃眉之急。

 

涉關說人員置之不理 行政怠惰?

 

但文化宿舍案,我們看到兩個市政府的公務員,明顯可能違反法紀,卻置之不理,實在無法忍受。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為過去行政怠惰道歉,過去真的只有行政怠惰嗎?可以在簽約時就以學生宿舍之名,作為合約內容,請問簽約的雙方人可以出來解釋,這種信心是從那裡來的?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對於此事真的只有行政怠惰嗎?有沒有其他違反法紀的情事?

 

再者,事發後,新北市官員急赴台北市關切,到處找舊同事商量這商量那,套一句馬王鬥爭名言「如果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但新北市或者台北市雙方首長卻完全沒有要調查清楚之意,到底這些公務員的行為不該受到懲戒嗎?現在幫忙侯到台北市「處理」事情,都跟當年以公文方式解釋合法使用為學生宿舍的官員,為相關人員。

 

台北市政府是在搞一套息事寧人,十全萬美的作法,新北市政府呢?不是在掩護嗎?當年跟郝龍斌市府時代的「意見溝通」,到底怎麼回事?侯辦真的要給個交代。

 

黑色止血鉗為關鍵 不必將真相搓圓仔湯

 

最近有一部日劇在描述日本醫界的內幕,一個醫生用了一支黑色止血鉗在替病人止血,成為這部劇開始與結束的關鍵,侯辦此事若不知停損止血,還要硬拗下去,甚至對於市府、文大提出的配套措施不接受,妄顧學生利益,那就是不智了,市府既然寬限二個月時間,也提出合法使用方式,侯辦自該讓此事停損與止血。

 

只是,對老百姓而言,除了藍營一些人大演學生沒有地方住了等等八點檔劇情外,還是想明白101年之後,是如何合法使用的吧?新北那些喜歡快跑運動的官員可以給個解釋?還是承認行政怠惰的林洲民可以說明一下,到底行政是如何怠惰?老百姓要講清楚說明白,也不喜歡吃湯圓,所以不必搓圓仔湯,搓到當年真相都不見了。

 

 

合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鄭羽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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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鳳
學歷:台大政治研究所碩士、政大新聞系學士。經歷:新新聞周刊副總編輯、中天電視台撰述委員、聯合報政治組召集人、聯合晚報政治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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