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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王浩宇罷免案成立 明年1月16日投票「7萬8785票、同意大於不同意」即通過罷免

2020.11.20
18:0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他強調,會扮演好議員的角色,到任期的最後一天為止。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0)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宣告該罷免案成立。除了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於110年1月1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第7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31萬5,143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3萬1,515人以上。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3萬8,922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3,36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560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依選罷法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罷免案即通過。代表王浩宇的罷免案要超過7萬8785票同意,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王浩宇昨日即透過臉書指出,過去三個月減少了公開行程,第11個議會局處報告全勤、持續處理每月一千多件的服務案件,外面雖然紛紛擾擾,「但中壢的改變沒有停,我們一直都在」。面對罷免的宣傳車、看板,未來的兩個月將會是非常艱難的時刻,但他與同樣遇到罷免危機的黃捷決定繼續扮演好議員的角色,尊重公民權利,「我就繼續做事就對了」。他強調,會扮演好議員的角色,到任期的最後一天為止。 

 

中選會也說明,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該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9年11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09年12月3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109年12月8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四)  109年12月27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110年1月6日至1月15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  110年1月1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  110年1月16日 投票、開票 

 

(八)  110年1月22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  110年1月22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圖片來源:王浩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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