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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核燃料安全用錢買?核電政治名嘴李敏不專業也不道德

2021.04.12
15:11pm
/ 黃嘉聲

當初江宜樺2014年封存核四時,您怎麼不吭一聲呢?

 

日前清大原子科學院李敏教授批評核四燃料送回原廠一事,並說:「再付給廠商一筆保固費用,延長保固期,讓廠商白賺,廠商會接受的。」有這種僥倖心態的核電政治名嘴在護航核四,台灣有這些半調子的核電專家,台灣人真是不幸。

 



核燃料是核安首要 相關國際規範與監督皆嚴格

 

核安事故的影響是超過國界的,遵循國際核能安全規範已是國際使用核能國家的義務。我們台灣也不例外。特別是福島核災後,以更高標準嚴格檢視核能電廠安全已經是國際共識。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就提出因此在維也納召開會議,公布提高了審查和強化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安全法規和標準,其中核能工程領域就包含核燃料使用行為。

 

這次核四燃料棒完成外運,就是在遵循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最新最高安全規範指導原則下,將那些依規定不能再使用、放到過期並且有安全疑慮的核燃料棒進行安全處理。這些必須通告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才完成的作業,卻被有深厚核能工程背景的李教授質疑。她表示,這不專業且沒有安全法規依據,還說要開放核四廠給民眾參觀(完全違反國際核能安全規範),甚至建議就直接再付給廠商一筆保固費用延長保固期就好。這種說法就是台灣人對核電沒信心的原因,與其說是台灣人否定核電,不如說是否定你們這些核電假專家!

 

核燃料管理亦為核安重要一環 日本東海村JCO核燃料事故應引以為戒

 

1999年9月30日,位於日本茨城縣東海村JCO公司核燃料處理廠再處理核燃料轉化不慎,造成一位工作人員死亡,之後附近居民被疏散。此事件被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判定為第4級事故層級(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共為7個等級,較低的1至3級為事件,較高的4至7級則稱為事故,而2011年福島核災被判定為最嚴重層級第7級)。這是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之前日本最嚴重的一次核意外,顯見,核燃料的管理也是核能安全至關重要的一環。更遑論一根燃料棒在原子爐運作的時間只有5年,但是之後我們卻必須花上10萬年的時間確保它的存放安全。

 

只能說使用核電有太多的風險,除了不可控的天災,還有很多人為因素都必須仔細評估考量。很多核工專家經常鼓吹核電使用其實很安全的說法,就是說核災機率微乎其微,卻不告訴我們後果跟代價。光是看我們鄰國日本,就因為地震與人為因素遭遇過重大的核安事故。我們台灣地震頻繁且人口稠密,實在更該引以為戒才是!

 

核四燃料棒外送 符合程序原則且公司治理效益

 

核四2014年封存後,便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依立院決議逐批將燃料棒運回美國原廠,可以說核四燃料外運符合程序。此外,從公司治理角度來看,依規定無法再使用此批燃料,而且是國際高度安全規範的對象:核燃料。台電公司進行安全管理送回美國原廠,除了省下每年約新台幣1.4億元管理費用,甚至也規劃在美國尋覓買家市場,進行資產再利用以擴大效益,這些都是正常公司治理範圍。但這一切卻被李敏教授解讀成是一場政治秀,實在是讓人啼笑皆非。

 

再生能源兼具安全性與經濟性 符合台灣民眾對於未來能源發展期待

 

今年在3月,有媒體委託世新大學進行一份「國人核能發電意向」的調查。調查顯示66%受訪民眾表示,支持政府目前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的政策,並有近45%受訪民眾反對啟封核四,僅38.3%表示支持。這是台灣民眾期待未來這片土地上的能源發展方向,兼具安全與經濟的再生能源才能滿足台灣的未來。

 

身為核工專家的李敏教授不顧專業核安,不中立評估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和使用後果與代價,連核安基本常識都忘掉。李教授在專業上無法說服人,只跟國民黨側翼核能流言終結者互相取暖。當初江宜樺2014年封存核四時,您怎麼不吭一聲呢?李敏教授批評人家是政治秀,殊不知這場秀其實演得最大的是李敏自己。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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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聲
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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