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遭國民黨舉報「發假訊息」...謝長廷公布台灣排「含氚水」證據!原能會:輻射量在規範內

2021.04.26
10:31a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原能會表示,核能電廠的運轉跟維修難免會有放射性廢水產生,國內跟國際都一樣,這些水都會經過處理吸附,把放射性物質盡可能吸附、做廠內處理,但大部分的氚無法被過濾、吸附,一定要排到廠外去。

 

日本政府近日決議將福島核災的核廢水排放入海,引起國際議論。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發文指,台灣也有排放含氚廢水,遭國民黨檢舉「散佈假消息」。謝長廷24日再貼出台灣核二廠排放「含氚水」證據,聲明「如果說的不是事實,願意去坐牢」。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今(26)日在立法院受訪回應,台灣在規範內「有限量」排放含輻射廢水,但日本是經過福島核子事故後大量排放,目前還沒看到詳細的審查報告,性質、來源不一樣。

 



謝長廷日前在臉書稱「台灣核電廠的含氚廢水也是排入海洋」,被國民黨告發造謠、散佈假消息,他24日在臉書發文聲明:「如果我說的不是事實,我願意去坐牢。」同時提出一份核二廠上一季(2020年第4季)的廢水排放內容,報告內容指出,和廢水不僅含「氚」,也有鈷58、鈷60、銫137、138等放射物質,數量微小。他強調,「我們現在的技術很困難消除氚,可以推定氚還是隨廢水一起排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海洋研究院院長、海洋保育署署長就「日本擬排放福島核廢污水對國家海域環境安全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列席的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媒體關注原能會對謝長廷最新發文的看法。

 

劉文熙表示,核能電廠的運轉跟維修難免會有放射性廢水產生,國內跟國際都一樣,這些水都會經過處理吸附,把放射性物質盡可能吸附、做廠內處理,但大部分的氚無法被過濾、吸附,一定要排到廠外去,所有核電廠都要遵循各國法規規定,每個放射性核種都有「排放的限量」,符合限量的前提可以排入海洋。

 

至於福島核災廢水與台灣核廢水間的差異,劉文熙說,「日本在福島核能一廠的嚴重事故後,所產生的大量放射性污染水,這部分的排放跟核能電廠運轉是不一樣的,它是事故後產生很大量廢水,經過儲存後準備要排入海洋,也會經過處理沒錯,但目前日本的排放計畫還沒看到詳細報告跟審查結果,所以性質、來源不一樣。」

 

媒體追問,日本排放的放射性物質劑量跟台灣排放的劑量一樣嗎?劉文熙回應,各國運轉的條件有所不同,劑量不可能一樣,但先決條件是一定要符合本國規範,「限量以下」其實都是可以的。

 

面對謝長廷稱,原能會因為是行政公職,顧忌比較多,說法比較「曲折抽象」,劉文熙則反駁,「應該沒有,原能會表達的事情完全是按照台電的數據表達,按照國家法律說明,盡可能把事情講清楚、把事實數據呈現。」

 

 

記者吳栢妤/攝影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