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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怡銘又惹議? 特權5月偷打疫苗? 行政院:他符合第2類人員資格

2021.06.10
13:23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有關丁怡銘接種疫苗,行政院說明,疫苗施打順序當中,本來就有第二類,也就是為了維護防疫能量,中央與地方防疫官員。

 

行政院顧問丁怡銘又傳出爭議事件,有媒體爆料,他已在5月中旬接種AZ疫苗,卻未參與第一線防疫工作。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10)日於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丁怡銘是行政院顧問,也參與防疫會議,跟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陳時中自5月以來幾乎天天密集開會,是中央防疫官員,符合優先施打疫苗第2類人員。

 



羅秉成親自說明,疫苗施打順序與對象,基本原則就是要依據指揮中心訂定的順序與對象,對任何人都一體適用,沒有特權,也沒有例外。有關丁怡銘接種疫苗,行政院說明,疫苗施打順序當中,本來就有第二類,也就是為了維護防疫能量,中央與地方防疫官員。

 

羅秉成指出,丁怡銘是行政院顧問,也參與防疫會議,跟蘇貞昌、陳時中5月以來幾乎天天密集開會,因此他是中央防疫官員,這點沒有問題,政院也跟CDC確認。陳時中方才在立院備詢,也確認丁怡銘常跟院長開防疫會議,有資格。

 

「丁怡銘沒有例外,也沒有特權可言。」羅秉成說,第一線防疫人員有資格施打,第二類中央防疫官員,包括決策與執行。整個防疫指揮系統,政院的防疫會議與指揮中心緊密結合,沒有前線後線之分,外界說不是第一線,就不是第二類,這恐怕是過度解讀。盼各界理性討論,不要泛政治化解讀相關事件。

 

與會的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補充,第二類是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防疫人員,其中有一個項目是「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地方重要官員」。丁怡銘有參與防疫指揮系統與重要會議,與防疫指揮官有經常、密切接觸,應該符合資格。

 

行政院稍早新聞稿聲明,為確保防疫指揮體系正常運作,參與中央防疫會議成員,由於每日均有長時間、室內空間與近距離接觸,均列入第2類人員並建議其施打疫苗。

 

羅秉成指出,行政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參與行政院防疫會議之政務委員及顧問等人員,均屬有必要進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會,以及出席行政院邀集包括指揮中心指揮官等,召開防疫會議之決策及執行防疫任務人員,以維持國家之防疫能量。

 

相關要員是中央防疫指揮體系的一環,均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2類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政府人員。羅秉成說明,為確保相關防疫機制於疫情期間得以正常運作,行政院即依程序就上開人員提出申請並施打疫苗。相關程序完全符合指揮中心指引,不會有任何特權。

 

 

圖片來源:行政院新聞發部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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