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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不是中選會造假,是一位無下限的盧小姐造假

2018.10.02
01:06am
/ 張富凱

 

在去年年底由民進黨黨團領銜提出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各項門檻都大幅下修,包括投票年齡、提案人數、有效同意門檻、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達到了「人民作主、還權於民」的目標,將更多的政治發言權還給台灣公民,得以更輕易的藉公投此一管道來影響政府施政,本質上來說這就是進步的修法。但台中市市長候選人盧秀燕小姐卻踐踏此制度,大量偽造連署。

 



 

徒有進步的法律規範,不足以產出優質的公共政策,畢竟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公民必須要循法律規定來施展公民投票權,才不會破壞政治競爭的公平性。然而在此次大選中,由國民黨台中市長提名人盧秀燕所提出的反空汙公投案,在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遞交公投連署書後,被發現不合格份數高達18萬份,盧秀燕陣營此次繳交的連署書總數是大約50萬份,等於有將近四成的連署書是有問題的,而其中更有7.7萬份被中選會認定「有偽造情事」。

 

盧秀燕將攻擊對手當作兒戲  藐視國家、民主和人民

 

「有偽造情事」指的是資料沒有錯,但用人工判讀筆跡認為有明顯大量造假,簡單來說就是極為粗糙的偽造文書。但這不表示有問題的連署只有7.7萬,像是連署前死亡的份數大約1.2萬人,約為全部連署人數之2.5%,所以實際的偽造數量肯定更高。這有可能是中選會陷害盧秀燕?別鬧了,如此大量的死人連署絕對是造假無誤,一定是他人抄舊資料才會出現這種狀況,而且還是大量的重抄,所以才會被抓出明顯造假。

 

由於明顯造假,可以預見的是,由於造假有相當高的可能性構成犯罪行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所以中選會的確有可能會依法提出刑事告發。面對此事件,盧秀燕小姐的反應只是跳針式的建議中選會要一一函查,但死人連署該怎麼解釋?為什麼有大量的重複抄寫情況?盧秀燕卻不肯正面回應。

 

前陣子才鬧出的盧秀燕陣營「祭拜林佳龍」事件,再到近來的公投連署大量造假,看來國民黨果然是「有錢用買,沒錢就用抹黑與造假」,不願意面對國家和人民的真正需求,把惡質攻擊對手當作兒戲,還作賤代表直接民意的公投制度,可謂藐視國家、藐視民主、藐視人民。盧秀燕小姐的無下限,我相信台中市市民絕對不會輕易買單的,也會讓此次台中市市長選舉提前分出勝負。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鄭羽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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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所碩士、台中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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