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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然開朗】竊占國有土地,顏寬恒應該接受刑事審判

2021.12.24
10:44am
/ 溫朗東

做生意發財,蓋起豪宅大院,本來是人民的資產自由,但賺到這等身家,還要竊占國有土地,這種低劣的道德水平,如何讓人民相信顏家是為地方服務,而不是為顏家自己服務?

 

顏寬恒位於沙鹿與龍井交界的「沙龍顏家大院」,占地約1250坪,其中附有警衛室的豪華大門車道,竊占國有土地350坪長達6年之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官網中明確指出:「占用國有土地,除涉及刑法第320條規定之竊佔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外,尚須依民法第179條、第767條等規定,負騰空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之責。」

 

竊占國有土地,是有刑事責任的,沒想到法律遇到顏家就轉彎,顏家竊占國有土地6年,國有財產署及台中市政府卻讓顏家申請「標租」,以權利金23萬元及每年租金11664元,讓非法轉作合法。法秩序蕩然無存。

 

下圖中,國有財產署證實:本案國有土地從2014年12月起即被林姓人士佔用,2019年國有財產署接獲申請,開放招標,2020年10月28公告,沒人得標。2020年12月31日再公告一次,底價權利金233280元,只有一個人投標並得標,就是顏寬恒之妻陳麗凌,得標金額236688元,得標價僅比底標高3408元。

 

 

跟法拍屋服務處的原理相同,只有顏家會去標,也沒有別人敢標。顏家再度弄了個吉祥尾數23「6688」,得了便宜還賣乖,相當噁心。

 

 

究竟顏家竊占國有土地的時間有多長?依照國產署的說法,從2014年12月到訂立租約的2021年5月13日,至少有6年5個月之久。

 

實際上的竊占時間可能更長,「沙龍顏家大院」的主建物地址在沙鹿區三路里自立路173之6號,本案爭議的350坪車道大門的國有土地則是在龍井水裡社小段433-6號。建照的開工日期在2012年7月3日,也就是說,竊占國有土地的開端,若從豪宅開工的2012年起算,甚至將近9年。

 

 

竊占國有土地350坪,時間長達6到9年,一般來說會負上怎樣的刑事責任?我查了竊占案件的法院判決:

 

某甲2000年8月佔據台中太平區國有土地約9.2坪,用來堆放雜物,1年不到就被告發,被法院判決有罪,拘役50天。某丙佔據國有土地1.8坪,拘役30天。(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0 年度易字第 3712 號刑事判決)

 

 

在另一個案件中,屏東某乙在2001年底佔據國有土地約20.4坪,蓋了一間小木屋,兩年不到就向政府認錯,拆屋還地,還是被判拘役59天。(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92 年度易字第 659 號刑事判決)

 

這些被判有罪的案子,竊占的時間都在1到2年間,竊占面積更是小的可憐(9.2坪、1.8坪、20.4坪)。

 

住在郊區的小市民,圖個方便,竊占國有土地1.8坪都要判拘役30天。

 

富甲一方的顏寬恒及顏家成員,竊占國有土地350坪,蓋起了豪門大院,時間長達6到9年,不但沒罪,還可以大搖大擺地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標租,國有財產署不但不向地檢署告發顏家成員的犯罪行為,還慷慨的將人民的資產──國有地以一年11664元的租金賤價租給顏家。

 

此例一開,形同架空國有土地的竊占罪行,更重創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小市民只要碰到國有土地的邊邊角角,就有可能被起訴被定罪。顏家卻可以先上車後補票,先竊占再申請標租,非法變合法,拿350坪國有土地作豪宅的車道及大門警衛室?

 

顏家先用林某某竊占土地,再由顏寬恒妻子陳麗凌申請標租,豪宅的所有人是顏寬恒,豪宅的承造人何敏男就是太陽電子遊藝場的負責人(太陽電子遊藝場曾在2016年4月發生吸食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案件。)這些人是有預謀的竊占國有土地做自家豪宅之用。

 

刑法320條的竊占罪,最重本刑5年,追訴期有20年。檢調單位應該嚴肅看待此一案件,國有財產署應該對顏家提出告訴,不然,等於是成為了顏家竊占犯罪的幫兇。

 

「冬瓜路」串聯起顏家豪宅

 

更別提,「沙龍顏家大院」所處的位子,恰恰就是顏清標過去的政績「向上路」(冬瓜路)的交通樞紐。

 

如google地圖可以得知,「沙龍顏家大院」到「台中高鐵站」的最佳路徑,就是經過向上路六段、五段。交通順暢時需時19分鐘。高鐵站附近更有遲遲未拆的違建「817公保地豪華招待所」。向上路可說是完美串聯顏家的資產。

 

 

12月12日的顏寬恒成立龍井後援會的造勢場合上,顏清標高喊:「二高、向上路都是我做省議員時打拚回來的。」

 

這些包含向上路在內的交通建設,若是顏清標、顏寬恒透過政治力量爭取來的,路線設計上是以市民利益優先?還是以顏家利益為優先?

 

做生意發財,蓋起豪宅大院,本來是人民的資產自由,但賺到這等身家,還要竊占國有土地,這種低劣的道德水平,如何讓人民相信顏家是為地方服務,而不是為顏家自己服務?

 

 

內文圖由作者提供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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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朗東
曾任《udn鳴人堂》專欄作者、《udn相對論》執行編輯、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現為自由評論工作者,臉書發表時事評論常於各新媒體平台轉載引用。關心公共論辯、民主發展與弱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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