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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心腹將轉「污點證人」?檢廉:吳朝琴為全案「關鍵人物」!

2022.01.17
13:19pm
/ 放言編輯部 鄒尚謙

林姿妙以及下一任羅東鎮長吳秋齡,目前檢廉列入「被告」,並非證人。主因即為吳朝琴所涉圖利案情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環環相扣

 

繼台中顏家弊案接連爆發後,全民再度關注宜蘭縣長林姿妙、羅東鎮公所等機關的涉嫌貪汙、圖利罪等弊案。檢廉13日遭兵分30路大搜索,林姿妙被列為被告,涉嫌「機關用地六」地目不當變更等案。其中,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從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時就一路追隨至今,堪稱「羅東土地徵收案舵手」,「縣務會議」及「縣都委會」都深涉其中,檢廉今(17)日表示,不排除策動他轉作污點證人,協助揪出背後一連串的共犯。

 



林姿妙上任宜蘭縣長後將原先為「機關用地六」的地目變更為「住宅區」,研議後又於2020年2月改成「機關用地」,並計畫籌編預算辦理徵收。由於連帶影響到地價漲跌,背後涉及龐大利益,引發了許多爭議。其中負責土地徵收的人就是吳朝琴,從縣政府地政局技士、地政處科員、宜蘭縣史館組長、羅東鎮公所技正、鎮公所課長到現在成為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地政經驗豐富。

 

吳朝琴被林姿妙從羅東鎮公所提拔到宜蘭縣政府,因未受過簡任訓練,無法擔任處長,只能「委屈」吳朝琴以副處長代理處長職,但代理處長任期為一年,任期屆滿,林姿妙就改由現任縣府參議李新泰擔任建設處長。後來李新泰酒駕遭拔官,吳朝琴「二度」代理處長職至今。

 

檢廉掌握,宜蘭縣府就單元五住宅區是否變更為機關用地一事,曾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意向調查,「縣務會議」及「縣都委會」中,吳朝琴均以「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身分出席會議、擔任委員。

 

林姿妙以及下一任羅東鎮長吳秋齡,目前檢廉列入「被告」,並非證人。主因即為吳朝琴所涉圖利案情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環環相扣,檢廉日前搜索宜蘭縣府時,已查扣包括縣務會議在內等諸多關鍵資料,正釐清該徵收案幕後實際決策者身分,也不排除策動吳朝琴轉作污點證人,揪出共犯結構肉粽串。

 

 

圖片來源: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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