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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檢察官遭彈劾 兩派監委互槓

2019.05.20
19:08pm
/ 中央社


(中央記者余祥台北20日電)監察院14日通過彈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提案監委還指認定辦案程序缺失是經法務部認證。當初投下反對票的5位監委今天公布反對意見表示,部分彈劾文內容太過武斷、立論單薄,「監察院同仁實在受夠了。」


提案彈劾的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辦公室也發布聲明表示,5位委員的意見說明斷章取義,並非可採。關於其意見說明,提及審查會審查過程及約詢內容等,並非全貌,且屬於尚未通過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查調查報告的內容,依法須待委員會審查後,才得將全文上網公布,請外界耐心等候,屆時自有公評。


監察院14日以6比5通過彈劾陳隆翔,認定他日前偵辦曲棍球協會人員涉嫌侵占公款案件,漏未論斷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及侵占、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但此彈劾案遭法界批濫權侵越。


當時投下反對票的監委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包宗和、蔡培村今天公布反對彈劾的意見說明。


5位監委表示,彈劾文指「漏未論斷前階段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等方法行為之事實,其認事用法違誤,違反辦案程序情節重大」,未免太過武斷。


5位監委指出,陳隆翔寫給監察院長張博雅的陳情書,曾談及提案委員一再以錯誤法律見解質疑或譏笑陳情人,該段陳訴何等嚴重,有其他委員稱該種控訴、毀謗之風不可長,實情如何,只有當事人知曉,或可調閱詢問錄音帶,進一步瞭解實況。


彈劾文內所謂「漏未論斷侵占之犯罪事實,屬嚴重疏漏‥」,5監委認為,立論似嫌單薄,能否經得起考驗,有待職務法庭釐清後揭曉。


此外,高涌誠日前表示,監院指陳隆翔的辦案程序嚴重疏失,缺失經法務部認證。


5位監委說明,法務部檢察司長曾到院說明,「刑法第40條及第219條應沒收規定,實務上記載方式,不像法院判決後面有相關欄位會做交代,檢察官未交代是否沒收,和執行檢察官無關。認真的檢察官會交代是否沒收,甚至會註明單獨沒收,要交代才是正辦,檢察官辦案時要注意,我們會再加強」。


5位監委認為,檢察司長前半段話談緩起訴處分書與法院刑事判決書有別,偵查與執行檢察官各司其職;後半段是說檢察官辦案要認真、有瑕疵要改進加強,善意回應提案委員。但如果提案委員以這段話導出缺失「經過法務部認證」,那就言重了,更傷及監察院形象及辦案公平的立場,「監察院同仁實在受夠了。」


5位監委說,監察權與司法權之界線一直以來討論甚多,最近更因為11位新進監察委員就任後,屢屢踩紅線而被熱烈討論。(編輯:黃國倫)1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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