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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涉賤賣案終於出庭接受審判! 前總統馬英九進法院笑而不語

2018.10.31
18:32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北院在8月底法官人事年度調動完成後,重新公開抽籤,抽中由林幸怡受命、林呈樵陪席,審判長仍是胡宗淦。檢察官部分,由李進榮檢察官、黃聖檢察官膺重任。

 

文/放言編輯部資深編輯 黨一馨

 

馬英九終於要出庭了!三中案今(31)日首度開庭,7月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等6人,今日為本案首次開庭審理實體起訴犯罪部分。幾由波折法官由林幸怡受命、林呈樵陪席,審判長仍是胡宗淦;檢察官則由李進榮檢察官、黃聖檢察官膺重任。9時21分馬英九由國安特勤人員陪同微笑不語進法院,這場世紀司法攻防戰隨之展開!。

 



 

北檢認定馬英九等人積極損害共44億4644萬餘元

 

7月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侵占中影減資款案,依背信、侵占、洗錢等罪起訴蔡元正、洪菱霙夫婦、岳父洪信行3人。

 

北檢認定馬英九等人對中投公司造成的積極損害,包括中視交易案4億9430萬元、中影案18億231萬元、中廣案15億5270萬元、舊中央黨部大樓案5億9712萬元,共44億4644萬餘元。

 

消極損害則是在中廣交易案中,有28億4530萬元的應收股款債權無法實現的損失,總計造成中投72億9174餘萬元的損害。

 

馬英九等人犯後飾詞狡辯北檢建議從重量刑

 

7月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當時他還發表聲明,其一論及13年前國民黨是依據《廣電法》合法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在民國105年上台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認為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當時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周士榆接受《放言》採訪時即澄清:「我們並沒有用《不當黨產條例》起訴他,對於他的聲明我們不予置評,因為我們起訴他的是證交法,這就好像我起訴你『竊盜罪』,你說你沒有『殺人』,跟我們講的有什麼關聯?」

 

而北檢起訴時認為馬、張、汪3人犯後飾詞狡辯、相互推諉,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由李進榮、黃聖膺重任

 

北院受理後後公開抽籤分案,第一次抽籤後,因受命法官鄭昱仁、陪席實股法官高若珊早在6月就由司法院發布調職、離職,北院在8月底法官人事年度調動完成後,重新公開抽籤,抽中由林幸怡受命、林呈樵陪席,審判長仍是胡宗淦。

 

檢察官部分,由李進榮檢察官、黃聖檢察官膺重任,其中李進榮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並有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學歷,服務單位歷經士林地檢署、法務部政司風、士林地檢署、臺東士林地檢署,也曾投書發表「檢察官李進榮:為何要制定影響力交易罪?」,頗有見地;黃聖曾於北檢偵查組,亦曾參與偵辦三中案,現也成為將蒞庭的公訴檢察官之一,兩位檢察官俱為男性。

 

今日馬英九於9時21分在國安特勤人員陪同下到達,點頭微笑不發一語走進法院。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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