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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統政黨宣傳習大大恐遭殃? 時力黨提案《反滲透法》最重處以7年以下徒刑

2019.05.28
13:55pm
/ 放言編輯部 蘇穩中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案反滲透法,針對境外敵對勢力中國,界定其「滲透干預行為」,包括政治性宣傳、發展組織及招募成員等,違法將重罰2000萬元、處7年以下徒刑。

 

為建構完整民主防衛機制,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仿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外國政府協力者登錄模式,今(28)日正式提出《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也是時力黨防中共滲透的第四波提案。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中共「在地協力者」超越自由民主秩序所能容忍範圍,「遊說、替特定政黨宣傳最重懲處7年以下徒刑、併科2000萬罰金」。



繼「廣電三法」、《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時代力量今首度提出完整的反併吞滲透專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明,這次草案總共有3個關鍵要點,首先針對境外敵對勢力指向中國、並界定「滲透干預行為」,包括替境外敵對勢力做政治性宣傳、發展組織及招募成員、從事選罷公投、為影響選舉結果做出宣傳、收購或併購具有敏感性科技,以及其他授權經主管機關公告的事項。

 

他指出,如果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資助或合作,而從事「滲透干預行為」,就會要求這些當事人先作申報及揭露,包括組織、組織金流來源、活動內容,讓社會大眾知悉團體內部重要資訊,也要求主管機關在專屬網站上完全地公開揭露,應登記未登記或是申報不實,也都會有法律責任,同時也明確規定主管機關的調查權限。

 

「反滲透干預法草案中,規定『在地協力者』如果依其它法律要被處罰鍰或刑罰,更要加倍處罰。」黃國昌強調,中共「在地協力者」明顯超越我國自由民主秩序所能容忍的範圍,要科以刑事處罰。

 

據悉,時代力量《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調查權,命應申報或已申報之在地協力者提出資料,要求受中國這類境外敵對勢力指使的「在地協力者」進行登記申報、並上網供民眾查閱,在地協力者若拒不登記處50到500萬罰鍰、登記不實則處200至2000萬罰款。

 

該法也明文規定「在地協力者」不得進行遊說或替政黨、候選人站台、宣傳等,違反法律將重懲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至2000萬。時代力量黨團稱,該法可以補足現行法規規範不到的身份及行為樣態,以防止中國透過各種手段滲透台灣民主。

 

 

顯圖由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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