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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出爐!拿中國金援「挺韓」辦餐會、機票補助賄選 台商林懷判3年2月 4人緩刑

2022.12.01
13:23p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中國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7人,2019年間涉收中國國台辦149 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646 萬餘元)資金,以辦餐會、招待食宿、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立委政黨票投給國民黨⋯⋯

 

中國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7人,2019年間涉收中國國台辦149 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646 萬餘元)資金,以辦餐會、招待食宿、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立委政黨票投給國民黨。一審被判處 3 年 10 月徒刑、1年8月不等刑期。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林懷 3 年 2 月有期徒刑,其餘4位被告維持原 1 年 8 月刑期,另外2人均獲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林懷等人於民國2019年12月11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華天大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並提供免費食宿及價格不菲的抽獎活動,宴請500多名台商及台生,為中國國民黨及韓國瑜拉抬造勢。

 

檢方查出,林懷等人另舉辦返台投票優惠機票活動,原價人民幣1560元的機票,可補助幾近全額的人民幣1550元。藉由此方案於投票日前搭機返台的台商約有200多人,涉嫌期約賄選。檢方指出,林懷等人分別向長沙市台辦、湖南省台辦申請補助人民幣50萬元、300萬元,事後分別收到補助款人民幣29萬元、120萬元。

 

台北地檢署於2020年5月8日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罪起訴林懷等7人。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間依選罷法判林懷3年10月徒刑,中國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張國君、湖南衡陽市一家商行的負責人莊垣漳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外,長沙台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均獲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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