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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挺公務員罷韓連署 高市府:上班要行政中立

2019.08.06
19:19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6日電)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今天指出,依照選罷法、公務人員服務法,有保障公民的選舉罷免權利,公職人員無違反行政中立,可以在罷免第二階段連署。高市府回應,上班時間要行政中立。


劉世芳下午在高雄市七賢路、復興路口針對韓市府要文官畫押效忠是「高雄罷擱醉」回應媒體的採訪。


媒體報導,市府流傳出一份局處有關行政中立宣導會議紀錄,顯示市府要求單位公務員「不得連署任何罷免之提議」。


劉世芳指出,高雄市籍公民都有行使選罷法的權利。她說,公務人員沒有違反行政中立,依據選罷法和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都可以連署罷免,也就是公務人員有權利於罷免進入第二階段時連署。


她強調,市府依法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的行使;籲市府要詳讀法令,勿讓人覺得市府不懂法律又剝奪公務人員應有的公民權利,「不要霸道又違法」。


依據選舉罷免法第77條的規定,現役軍人、服替代役的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的提議人。


高雄市選委會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提議人是指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第二階段稱為連署人。


官員指出,第二階段連署是指一階提議達到1%以上簽署門檻,第二階段指主管機關在收件及依法完成必要程序後,確認符合提議即可通知提案領銜人領取連署格式,即可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


新聞局長王淺秋回應,市府從未要求任何公務員「畫押效忠」,外傳的文件是單純的會議記錄。


她說,接獲檢舉有公務員在上班散發罷免連署書,並於上班時間在網路上發表政治言論,主管依循慣例召開行政中立宣導會議,提醒上班時間保持行政中立是基本要求,非限制公務人員請假或下班時間從事連署活動。


王淺秋指出,依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不得於上班時間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活動,選罷法第77條則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她說,下班時間從事非提議人行為屬於公民權利,市府尊重。(編輯:林沂鋒)1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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