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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否認過年前發紅包!台經院孫明德提具體建議…

2019.01.07
18:27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孫明德建議政府可以參考歐美國家的方式,針對低收入戶發代金或抵用券,來購買奶粉、衛生紙、米等民生必需品;或是結合台灣在地產品,對經濟的幫助會更大。

 

蔡英文總統在新年談話時表示,政府在去年稅收有盈餘的情況下,將與經濟弱勢及低薪者分享「經濟紅利回饋紅包」。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今(7)日否認,表示不會在農曆年前「發紅包」。而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今日接受《放言》訪問,以三個角度分析「回饋紅包」。他認為 「從財政平衡角度來看,發放不是那麼必要」、「若確定要發,該如何界定發放對象」,以及「不要只考慮消費端,若能幫助台灣在地產業,效果更好」。

 



據報導,行政院計畫在農曆年前,針對月薪3萬以下的族群,每人發放現金1萬元,總經費約400億元。行政院發言人Kolas下午否認此事。她說明近來關於政院會如何運用歲計賸餘的相關報導,都是官員或受訪者個人看法。主計總處尚在精算相關數目,所有方案也都在跨部會協商中,尚未定案。

 

孫明德說明,「回饋紅包」源自去年多餘的稅收。去年經濟比較好,上半年的出口是兩位數成長,年股市在前三季也是一萬一千點以上,在相關稅收方面會比過去要多。但如果把這筆錢拿來發放,今年的經濟成長可能不比去年,股市也已掉一萬點以下,今年錢不夠的話,須找其他方式來支應。

 

就財政角度來看,孫明德認為應該把錢留下來還債或其他用途。

 

如何界定發放的對象?孫明德表示,政府雖然會以不同於「人人都有」的消費券方式進行,來達到公平正義原則,然而台灣有許多「低收入戶」是難以界定的。孫明德舉例,有些攤販少報或完全沒報所得稅,收入有機會比一般上班族還要多。其次,若依薪資三萬元來區分,有些人雖賺不到三萬,家裡也可能有房產、股票等,相較於大眾還是富有。

 

還有海外工作者,像中國台幹等,在台灣僅申報基本薪資,主要收入是來自海外,這類也很難界定。所以在收入上要決定發放對象非常不容易。

 

孫明德進一步分析「發放方式」。過去的消費券是以未來舉債的方式進行,等於是負債,且沒有設定用途,任何進口商品都適用。這方面孫明德建議政府可以參考歐美國家的方式,針對低收入戶發代金或抵用券,來購買奶粉、衛生紙、米等民生必需品;或是結合台灣在地產品,對經濟的幫助會更大。

 

他認為,這種方式不只幫助到消費端,讓台灣中小企業等生產者也能夠分到「大紅包」。

 

 

圖片來源:孫明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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