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補充,對正常人而言,是有證據就採取法律行動;但對韓國瑜而言,是沒有證據,就不敢採取法律行動,「韓國瑜這樣不負責任的舉措,一來陷國家公務員於不義,二來,侮辱選民的智商。」
高雄市長韓國瑜「追蹤器」風波引爆質疑,總統府呼籲提告,高市府於午間回應,稱當年小英抨擊馬政府做政治偵防也沒提告,還呼籲蔡應「捫心自問」。此般邏輯聽來有些怪異,律師黃帝穎接受《放言》採訪指出,當年就是他擔任律師去負責告發,「調查局流出了一個公文,這個案子是專案是對蔡總統做情蒐…」,該案最後雖然不了了之,但至少有基礎的證據;黃帝穎認為高市府聲明凸顯韓全無法學素養。
高市府聲明指出,「當2011年蔡英文總統以在野黨身分,公開抨擊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是否也曾提告?答案當然是沒有,運用國家機器所進行的監控,提告又有什麼用呢?」
高市府還呼籲蔡總統,既然也曾經身在被政治偵防的疑慮中,如今掌握國家機器更應該率先作表率,捫心自問是否要求相關單位對韓市長做監控,並應主動宣示下令不讓國安情治單位介入選舉情搜監控相關人,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逼著韓市長自己去做無謂提告。
聲明兩重點,讀來似乎很有「韓式」風味,卻又說不上哪裡怪異,對此,《放言》詢問黃帝穎律師釋疑,對於高市府呼籲蔡總統應先捫心自問部分,黃帝穎直指,韓國瑜可以說是全無法學素養,因為一般來講要提出這種重大的指控,在民主國家至少一定要有一定證據的掌握,並不是憑空去做幻想式的控訴。
黃帝穎指出,如果是正常的情況,蒐集證據會正式提告讓檢方去做偵辦,「但昨天我們看到韓國瑜不敢去回應檢察官法律上呼籲他去捍衛權益的這個做法。對於高雄市警局而言,好像連自己的警局都不信任。警局想要去了解,他們說暫不提告,可以看得出他們毫無證據,做政治性的操作。」
另外,對於高市府聲明重提舊事,稱2011年蔡英文總統以在野黨身分,公開抨擊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並無提告,就這麼巧,黃帝穎說,「有提告,那個是我去提告的,當時是因為調查局流出了一個公文,這個案子是專案是對蔡總統做情蒐,它表格上面有寫出席的地方、拜訪的人,及可能影響的選票。」
「所以調查局當時的這個行為,我們當時是有證據提出…但是這個案子最後就不了了之,但是至少有基礎的證據、有公文的流出。當時也就是我去擔任律師,我去負責告發。」,黃帝穎說。
黃帝穎補充,對正常人而言,是有證據就採取法律行動;但對韓國瑜而言,是沒有證據,就不敢採取法律行動,「韓國瑜這樣不負責任的舉措,一來陷國家公務員於不義,二來,侮辱選民的智商。」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