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是有人控告張對上(董事會)隱匿資訊?」知情人士認為張應該證明沒有隱匿。他表示當時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都可能是在資訊隱匿前提下,討論出售案,反問張晉源:「這跟董事長關心進度有甚麼關聯?」
因美國子行美國遠東國民銀行(FENB)遭賤賣,永豐金、永豐銀行以具體事證「開吉」前永豐金控財務長兼銀行總經理張晉源、 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張晉源同日發出5點聲明,痛斥「司法迫害是對揭弊者最殘忍的報復」;了解本起訴訟案人士今(24)日則向《放言》一一說明張晉源的聲明與事實出入之處。
知情人士首先指出,張晉源認為董事會看過財報所以指證他們完全知情,這完全背離公司治理透明化的精神。一份報告就能完全揭露企業營運狀況根本不可能,況且自己就是總經理,財報撰寫最高負責人,財報能不能揭露翻出來就知道。
針對張晉源第2點聲明,知情人士表示這是令人不解且刻意混淆視聽的言論。他說明,包裹式競標是merge常見的方式之一,這是指出價方式,也就是經濟學上所謂的搭售策略(Bundle),我們一般在賣場常見的買一送一、贈品策略都屬於這類。但「個別資產不分別出價(不拆賣)」,跟「個別資產資訊揭露」是兩回事,我可以不單買,但我事前總得知道我會買到什麼。現在的問題是張刻意隱匿這份包裹裡面某些資訊;「畢竟包在一起賣是你的權利,但我有權利知道這包裡面包含哪些東西」。
「如果董事知道美國6月30日就已經開了,為什麼一定要7月8日開」,知情人士反駁張晉源第3點聲明。他解釋,張欺瞞「美方Cathay 6月30日已通過併購案」,又以「台灣、美國雙方需要同步開會」為由,才選擇7月8日颱風天開會,張為何要製造這種假象?聲明並未解釋。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控告張對上(董事會)隱匿資訊?」知情人士認為張應該證明沒有隱匿。他表示當時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都可能是在資訊隱匿前提下,討論出售案,反問張晉源:「這跟董事長關心進度有甚麼關聯?」
對於張晉源最後一點聲明,知情人士指出,如果投資案沒問題,把個人信箱交給檢調就好,「為何不肯交出」。
(圖片來源:永豐金控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