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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晉源「吹哨人」破功!銀行局鳴第一槍准許永豐金停職,下一步⋯

2019.09.25
11:58a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法規對「吹哨者」的保護效力是否一輩子?顧立雄答,據規定不能作出不利處分,因為張晉源仍在職,永豐金所提出的指控與他吹哨個案並非同一件事,還是可以對他提告。進而重申「在司法調查還沒三審定讞前,張『吹哨者』身分還是存在,也就是說,永豐基於另案理由還沒有確切證據前,不能對他做不利的處分。」

 

因舉報永豐金「鼎興案」、「三寶案」有「吹哨者」之稱的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疑在負責出售美國遠東銀 (FENB)時隱匿實際資產價值,遭東家以背信罪提告,縱然金管會銀行局證實張今(25)日起停職,但「薪資照給」讓外界百思不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也一度提醒永豐金,要注意不能對張做出解職、降薪等不利處分。據悉,不少公司同仁對於張仍能坐享福利發出不平之鳴。

 



張晉源於訴訟期間「金控資深副總經理」頭銜與薪資皆不變

 

針對張晉源遭停職一事,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永豐金在發佈新聞稿要對張提出訴訟時,有先來向銀行局報告,永豐金日前也通知張晋源在訴訟期間,「其『金控資深副總經理頭銜、薪資都不變』,惟自 9 月 25 日起,暫停所有職務的執行,並在家配合司法調查」。

 

面對各界質疑張晉源「吹哨者」身份備受保護,就算在其他案子被告背信,仍能坐領年薪千萬。莊琇媛表示,張晉源之前是吹哨者,依照內稽內控規範,「不能影響揭弊者工作權利」,他被告的是美國子行的案子,永豐按照此案對他做停職,假設三審定讞後背信罪確定,依照銀行法也要做懲處,但因為張是『吹哨者』,則要個案判斷,銀行局會再作後續了解」。

 

被問及張既不會被銀行或金控解除委任關係,也能年領上千萬,不會影響股東權益?莊琇媛回應,有待銀行跟「吹哨者」協商方案。

 

顧立雄:張在三審定讞前仍是「吹哨者」不能對他行不利處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列席立法院財委會並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特別提醒永豐金,「因為張晉源還是具有『吹哨者』的身分,要注意不能對他做出相關不利的處分,包括解職、降薪等」。

 

顧立雄表示,當初永豐金欲出售美國子行時,金管會有在第一時間了解,調查後認為資產價格的決定屬於永豐自己經營自主的範疇,所以就核准,但永豐還要做後續調查,提告依據以及證據這部分會請永豐再作說明。

 

對於法規對「吹哨者」的保護效力是否一輩子?顧立雄答,據規定不能作出不利處分,因為張晉源仍在職,永豐金所提出的指控與他吹哨個案並非同一件事,還是可以對他提告。進而重申「在司法調查還沒三審定讞前,張『吹哨者』身分還是存在,也就是說,永豐基於另案理由還沒有確切證據前,不能對他做不利的處分。」

 

至於張晉源雖停職薪水卻照領,顧立雄說,「我們會請永豐說明。」此外,撇除有知情人士爆料,張晉源「吹哨者」身份是由他自己佈局,以為撿到槍實是未爆彈。如今,遭「停職」還能年領最高1500萬,外傳還有司機以及2名秘書,有不少公司同仁認為極度不公對此發出不平之鳴。

 

 

圖片來源: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金管會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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