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擂台 / 放擂台
放.擂台

讀者投書│請檢調拿出決心 以組織犯罪條例來偵辦統促黨

2019.10.01
15:12pm
/ 林志豪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人人皆有發表政治意見的權利,縱使不同意對方的意見,也不該使用暴力手段。如果不對症下藥,不使用組織犯罪條例對於整個組織進行司法追擊,將可以預見的是,類似的事件可能不斷上演。

為了隔海聲援香港人民的抗爭行動,台灣數個民間團體在前幾天舉辦了撐港反極權大遊行,除了呼籲共產黨應儘速面對港人反送中運動的主要訴求,同時要求在台灣建立庇護香港民眾的法律機制。沒想到在和平的遊行過程中,卻出現了暴力事件,那就是來台參與活動的香港藝人何韻詩,被統一促進黨成員胡志偉及其同夥梁太富潑灑紅漆,這個畫面也隨著傳媒的強力放送,瞬間被傳播至世界各地。

 



台灣是擁有言論自由且拒絕暴力的民主國家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人人皆有發表政治意見的權利,縱使你不同意對方的意見,也不該使用暴力手段,更何況何韻詩只是個來聲援遊行的外國人,此外她也不代表任何政治團體,她的所言所行僅僅代表她個人的意見,最後卻是遭到黑道份子的隨意攻擊,假使檢調不好好處理此案,筆者認為這將會進一步造成寒蟬效應,由於懼怕這些政治流氓的暴力攻擊,將讓更多人不敢發表自己的意見,所以筆者呼籲檢調拿出決心,以組織犯罪條例來偵辦統促黨。

 

統促黨施暴事件層出不窮

 

因為統促黨在台灣的種種作為,已經構成組織犯罪條例的法律要件了,「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而主事者最高將可處十年有期徒刑,「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翻開統促黨的犯罪記錄,過去有白狼的兒子帶黑衣人在機場堵黃之鋒,以及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也是白狼之子及竹聯幫幹部帶頭打人,到這次的反極權大遊行暴力事件,很明顯看出這已經不是零星的犯罪行為,是有組織性且有計畫性的犯罪。

 

必須解決暴力的根源

 

如果不對症下藥,不使用組織犯罪條例對於整個組織進行司法追擊,只是用傷害、恐嚇等罪起訴,就等於是放任背後的影舞者逍遙法外,也將可以預見的是,類似的事件可能不斷上演,因為白狼旗下擁有大批的職業罪犯,只要他不斷命令旗下小弟進行施暴,台灣就永無寧日。組織犯罪就猶如癌症一般,如果只是在表面進行治療,永遠不可能有根治的一天,所以筆者呼籲檢調務必要態度堅定,以組織犯罪條例進行偵辦,不只是抓小弟,背後的藏鏡人也要抓起來,並依法沒收組織所有財產,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最新新聞
林志豪
研究生。
作者文章列表
林志豪
研究生。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