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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韓稱沒「不收的理由」!律師黃帝穎解析:卷證資料沒送過來「無法判」,批韓「嚴重欠缺法治教育」

2019.10.21
16:54pm
/ 放言編輯部 翁子竣

對於韓國瑜說找不到「不收」陳同佳的理由,黃帝穎今接受《放言》採訪痛批,「這個講法嚴重欠缺法治教育」,對這個案件而言,殺人要被定罪才是重點,韓的說法容易導致陳嫌被判「無罪」。

 

針對港男陳同佳涉嫌殺害港籍潘姓女友一案;據傳,陳男有意在本周出獄後,「自首」來台投案。高雄市長韓國瑜昨(20)日表態,當選後會立馬接納此案。不僅如此,韓今(21)日又在臉書發文強調,「台灣和香港不能混為一談」,且找不到一個中華民國政府「不收」在台涉嫌重大殺人案件嫌疑犯的理由。對此,律師黃帝穎今接受《放言》採訪時直言,韓的說法「嚴重欠缺法治教育」,恐會變相縱放殺人犯。他解析,因這並非循正常司法互助入境台灣,陳嫌的卷證資料並沒有送過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判一個人是否殺人有罪。

 



陳同佳涉嫌在台旅遊期間,殺害同為港籍的潘姓女友,並將之棄屍於草叢。據悉,陳男有意在本周出獄後,「自首」來台接受我國司法審理,而港府也呼籲我政府應接納此案。消息一出,引外界質疑,恰逢大選期間,陳自願投案一事,恐背後有「政治力量」操作。

 

對於陳同佳自願受審,韓國瑜昨受訪時直批,若是蔡政府不願接納,自己當選後一定會立馬收,捍衛國家司法主權和人權主義的堅持不容懷疑。韓更嗆聲,民進黨以前口口聲聲批香港與中共不重視人權,不過當嫌犯願意來台投案,陸委會卻又推卻怕事,呼籲續押陳嫌,並以殺人罪起訴,「這樣不敢行使司法權的政府,有什麼資格講人權?」

 

然而,韓國瑜今又在臉書發文加碼痛批,他主張在台犯罪的任何國籍嫌疑犯,都應回到台灣接受司法審判;香港政府欲將嫌犯送回台,但陸委會卻以這種「自我閹割」主權的言行,干預司法獨立性。

 

韓國瑜強調,自己一直以來支持反送中、支持香港和台灣一樣追求民主自由,「但台灣和香港不能混為一談」。韓還指控,目前我們找不到一個中華民國「不收」在台涉嫌重大殺人案件嫌疑犯的理由,無論從人權、司法正義,或是國家主權的角度來論,在台犯罪的嫌犯來台投案並且接受審判,是他堅持並堅定捍衛的台灣司法主權。

 

對於韓國瑜說找不到「不收」陳同佳的理由,黃帝穎今接受《放言》採訪痛批,「這個講法嚴重欠缺法治教育」,對這個案件而言,殺人要被定罪才是重點,韓的說法容易導致陳嫌被判「無罪」。

 

至於為何會被判無罪?黃帝穎說,因為這不是循正常司法互助入境台灣,陳嫌的卷證資料並沒有送過來,我國司法講求程序,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判一個人是否殺人有罪;且依香港方面正常的司法程序,把人員引渡跟卷證資料一併送來,「台灣司法其實無法直接定罪」,所以按照韓不負責任的講法,反倒讓陳嫌可能被判無罪,讓殺人的人不用付出法律代價,這種講法也體現韓嚴重欠缺法治上的教育、素養。

 

黃帝穎呼籲,按照正常情況,韓國瑜應該要喊話港府依照司法互助,把陳同佳的卷證送過來,這才是正常的情況。

 

而律師呂秋遠昨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台灣與香港目前沒有「司法互助協定」,意旨陳同佳出獄後,只要別到台灣來,其實台灣政府也無法繼續追查這件事,「屬地主義有一項規定,就是犯罪行為如果跨越兩個地方,那麼兩個地方就都有管轄權」。

 

對此,黃帝穎也說,他們一再主張要簽訂司法互助協定,就算來不及,港府若用專案的方式將人員引渡與卷證資料一併送來,「這個部份我們司法還是有管轄權的」;但現在不是使用這樣的正當程序,而是用這種「投案」的方式處理,恐會導致該嫌疑犯被縱放。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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