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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台灣的六棟千萬房產 黃帝穎:「韓冰加拿大的房產有沒有繳贈與稅?」

2019.11.15
16:11pm
/ 放言編輯部 李資立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副執行長孫大千今(15日)早於記者會公布,韓的家人曾贈與韓冰加拿大一處房產。對此律師黃帝穎於臉書上質疑:「韓國瑜贈與海外資產,有沒有繳贈與稅?」「今天公布的內容沒有講清楚,反而留下更多疑點」呼籲韓國瑜作為主打庶民形象的總統候選人「有義務對社會交代清楚」。

 

律師黃帝穎今天在臉書上就韓營公布房產記者會一事,除了狠酸韓四度買賣房產與一般庶民失業十年不太一樣,他還嚴肅表示,「韓家有海外資產,稱已將加拿大房產贈與給韓冰,但我國稅法規定,贈與稅的課徵對象,採屬人及屬地主義」「韓國瑜贈與海外資產,有沒有繳贈與稅?」

 



黃律師引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內容:「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說明海外的不動產國內稅捐單位較難查到,應由當事人自行申報,在贈與之後在國內還是要申報。

 

同時他也警告,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他表示,海外資產最常發生贈與或處分營利的問題,提出相關證明是很容易的事,呼籲韓坦白、誠實地拿出加拿大房產贈與稅的繳納證明書免去相關刑責。

 

另外過去有媒體持續問到就房屋稅等韓國瑜是否也有確實繳納一事,黃律師表示,韓營早上公布的資料很簡單,完全看不出來,「今天公布的內容沒有講清楚,反而留下更多疑點」。他呼籲韓把當時契約書及相關資料一併公佈出來,「請其他人講反而不清不楚」。黃強調他之所以提出這些疑問,「一方面是他與庶民形象不符,一方面是他有義務對社會交代清楚」。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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