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將於今正式公布並實施,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與資助,進行違反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行為,違者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干涉台灣內政,立法院趕在去年12月31日二讀通過《反滲透法》,並將於今(15)日正式公布,法案將從公布日後開始實施。條文明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與資助,進行違反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行為;若違反上述規定,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反滲透法》將於今正式公布並實施,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與資助,進行違反選罷法、政治獻金法等行為,違者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違法遊說部分,條文訂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與資助,違者恐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緩;若就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涉及國安及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顯圖取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