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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金管會幫特定人士搶奪董事會 金融界律師:第一聯想的是彰銀,第二是寶佳!

2020.02.12
16:42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我第一個聯想是彰銀」,田振慶表示,金管會在被問起難道不擔心張剛維事件時是以「因為銀行員工工會前來陳情和建言」回應之,今年剛好彰銀要改選。

 

去年金管會才因「張綱維事件」修訂委託書規則第五條,不到一年又研擬「二度修改」遭疑想幫特定人士規避申報,以徵求委託書的方式搶奪董事會?熟稔金融、證券交易等商事、刑事法鼎力法律事務所律師田振慶今(12日)接受《放言》訪問時回應:「是阿!」由於金管會解釋修訂原因「包含銀行工會」的意見,他說第一聯想到的是彰銀,進而懷疑金管會是否會為了今年彰銀改選案,暗助財政部和彰銀工會與台新金競爭?也強調這法規確實會讓寶佳建設集團「撿到便宜」。

 



金管會指出修正考量包含「銀行工會」提出的意見

 

所謂股東適格性審查就是持股10%必須送金管會審查通過,但遠航集團董事長張綱維在2018年僅持三信銀股權4%的狀況,透過多家投資公司徵求委託書,就能奪下該銀行15席中的5席董事,等於巧妙規避「大股東適格性審查」規定。金管會因此修訂修正成「一提高、一刪除」,將原規定委託書徵求人必須持股數逾千分之二,大幅提高為千分之五;刪除持股80萬股可擔任徵求人之規定,讓委託書規則第五條有「張綱維條款」、「三信條款」之稱。

 

但不到一年就要研擬二次修正,這次欲新增持股200萬股即擔任委託書徵求人。意即有心人只要找幾位持股不高的徵求人就能插旗金控董事會,並規避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至於原因,金管會在昨日例行記者會中表示,考量的是「包含銀行工會、外界學者、業者提出來的意見」,也有媒體報導提到這規定可能要適度調整,尤其金融界機構規模很大,可能在條件上要由一定股份總數的股東擔任徵求人,最主要是回應外界訴求,希望徵求權力方法公平,能促進股東行動主義的實踐,以及他們公司的治理,所以做了一些調整。隨後,一名金融界人士向《放言》透露,金管會一方面要求大股東要實名登記股權,重視公司治理,可是一方面讓特定人士,可以規避5%以上需要申報的規定,透過徵求委託書方式,打入董事會,干擾公司治理?

 

有心財團只要「先綁住通路先綁住」就可無障礙拿到徵求

 

「是阿!」田振慶今(12日)接受《放言》訪問時指出,金管會政策很奇怪,張綱維根本不足5%卻可以透過跟別人合作,拿下三信銀三分之一,金管會的想法是別人規規矩矩申請10%,張綱維既沒有一家過5%也沒給他審查機會,可是拿五席董事,金融董事在於誠信、專業,所以金管會就將門檻提高,但提高門檻避免「張綱維事件」才一年不到的時間,讓他直言:「我不能理解」。

 

他指出,金管會回頭鬆綁門檻,新增最低持股兩百萬股亦可擔任徵求人,讓高低門檻並存「變得弔詭」,並說明就像「水往低處流」的道理,大家肯定選低門檻,這是人心。

 

田振慶以法律經濟學來說,金管會顧立雄出身法律系,「訂一個法條規定要想到經濟效應」,看這名義上好像有幫助,完全沒經濟法律效益;他說,現在有千分之五和200萬股的選項,選後者就好,何必選前者,「政府講究誠信不如廢5%」。

 

田振慶指出一股最便宜大概十幾塊,200萬股大概兩千萬,不要說張綱維,一般投資人拿2000萬買並不困難,何況財團?進一步說明,分散10個帳戶,花2000萬買股票 就有10個徵求人,總計不過兩億,一個徵求人最多3%,10個就有30%,可以選很多席董事,如果修訂通過,此法門檻將比「張綱維條款」更容易通過。田振慶以台灣金融現況來看,一個徵求人要跟通路商簽約,沒有政商支持怎麼徵求?反而讓有心財團通路先綁住,就可以不用任何障礙透過各大人頭拿到徵求、掌握過半董事席次。

 

田振慶三問金管會,第一,他指出顧立雄在2018年3月針對「張綱維事件」受訪時表示「對方只持有4%比例股權,等於我們現有規範完全遭到崩解了」,所謂現有規範,就是指5%要申報,10 %要審查大股東適格的金管會規定,「現在如果修改,那法律不會崩解?」

 

第二,金管會跟當初理由完全不一樣;他說,當初金管會調高門檻至5%,理由是為保護存款戶及保戶權益,現在有降低門檻至200萬股,又說是貫徹股東行動主義,符合持股公平原則,「到底這兩個,何者是金管會視為最重要的」?

 

第三,田振慶表示,當初提高門檻是看到少數持股股東透過委託書,進入董事會,擔心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定經營。那現在規定可以持股更少的股東來徵求參選,「這些持股更少的股東若進入董事會,難道不會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定經營嗎?還是這根本就是假議題?」

 

依二度研擬的修訂委託書規則第五條來看,田振慶懷疑高低門檻同時並存,「是金管會為了今年彰銀的改選案,暗助財政部和彰銀工會,來和台新金競爭?」

 

彰銀工會一直反對台新金

 

「我第一個聯想是彰銀」,田振慶表示,金管會在被問起難道不擔心張剛維事件時是以「因為銀行員工工會前來陳情和建言」回應之,今年剛好彰銀要改選。

 

提到彰銀與台新金官司纏訟多年,為何彰銀敗訴,田振慶說,就是因為法官說他跟台新金協議存在,意即台新最大股東期間還是要支持,「彰銀工會一直反台新金」,所以第一時間想到彰銀跟工會說。

 

再度回想彰銀、台新金訴訟期間上演幾度攻防,儼然田振慶推論有幾分道理,卡關多年的經營權大戰再度捲土重來,雖然民股代表台新金誓言奪回經營權,但根據目前動向,官股對於這次的經營權大戰也是不計成本、勢在必得。

 

「第二聯想才是寶佳」,田振慶強調這法規很容易讓他們撿到便宜,「寶佳很『哈』金融業」,他指出寶佳近年「樹大招風」,大舉收購中信金、台新金、永豐金等股份,但遇到兩大門檻,第一,並未徵求委託書;第二,碰到大股東適格性問題,若這門檻被打開,2000萬對他們不困難,再找通路處理一下,「但按照新管會新聞稿,合理推論是彰銀工會,但可能會讓寶佳或其他有心金融業更方便」。

 

 

記者陳雅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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