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人士指出,金管會最早的說法是「集保會提出才修正」;如今,金管會又對外指出是銀行工會向財政部反應,再由財政部轉交給金管會。他質疑:既然如果真是這樣,那「幹嘛當初要在集保會中,先叫業者提出?」
金管會遭疑黑箱修法「張綱維條款」後,據了解,金管會在解釋時將責任推給財政部,強調是銀行工會向財政部反應,「再由財政部轉交給金管會」,隨後,金融界人士向《放言》點出其中盲點,他指出,若是這樣,當初何必讓集保來函提案?
金融界人士今(14日)向《放言》指出,去年11月集保會召開股務機構會議,在會議討論的過程中,康和證券提出臨時動議要修改「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五條」,當時永信金、永豐金、凱基就持反對立場。而支持方除了康和證券,還有宏遠證券、國票股務,集保會就將「三家贊成、三家反對」的結果提交到金管會。
該名人士指出,金管會最早的說法是「集保會提出才修正」;如今,金管會又對外指出是銀行工會向財政部反應,再由財政部轉交給金管會。他質疑:既然如果真是這樣,那「幹嘛當初要在集保會中,先叫業者提出?」
(照片取自顧立雄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