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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起訴才撤告!韓國瑜稱「愛與包容」? 黃帝穎點出癥結:避免在法院留事證給社會檢驗

2020.02.21
17:58pm
/ 放言編輯部 李資立

黃帝穎從法律角度分析,「如果起訴了,到法庭去是公開庭,所有記者都可以旁聽,被告有權傳喚證人或是調查有力證據,包括比對金流,可能買房的錢都會被全盤托出。」

 

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底在競選總統期間,就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爆料他與「新莊王小姐」有婚外情,並育有一女一事提告。不過進入法院訴訟到一半,韓國瑜卻在17日撤告,令外界不解。律師黃帝穎則點出關鍵,「迴避法院、公眾檢驗才是他的最主要目標」。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去年五月爆料,「韓國瑜與『新莊王小姐』有婚外情,還生了一女」,讓韓國瑜憤而提告妨害名譽,表示「這是對我人格的摧毀」。

 

不過當初憤恨難平,控訴吳子嘉「摧毀我摯愛的家庭」的韓國瑜,卻悄悄在17日撤銷告訴。韓國瑜透過幕僚發布聲明,指吳子嘉已經親赴高雄向他表達歉意,並且表示針對新莊王小姐的相關陳述內容有查證不夠周延的瑕疵,他願意接受吳子嘉董事長的道歉,本於「愛與包容」的初衷不再追究,以免雙方徒增訟累及浪費有限的司法資源。

韓國瑜撤告一事讓外界詫異,許多網友認為他是怕又多一樁「法院認證」的事實。今(21)早韓國瑜出席美濃西門大橋拓寬開工典禮前,被記者追問撤告一事,同樣選擇不回應。

 

律師黃帝穎接受 ⟪放言⟫ 記者訪問時,則點出韓國瑜撤告的考量在於,避免在法院留下相關事證給社會檢驗,造成政治上不必要的困擾。

 

黃帝穎從法律角度分析,認為韓國瑜此案面臨兩個風險,「如果不起訴,會被反面解讀是怕被『法院認證』;如果起訴了,到法庭去是公開庭,所有記者都可以旁聽,被告有權傳喚證人或是調查有力證據,包括比對金流,可能買房的錢都會被全盤托出。」黃帝穎表示,從政治考量上來說,撤告是為避免在法院留下相關事證給社會檢驗,「迴避法院、公眾檢驗才是他的最主要目標」。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記者李資立/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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