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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財報 興櫃及公發公司4月底前可申請展延

2020.03.23
16:31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3日電)因應疫情,金管會今天表示,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及興櫃公司108年度財報,將比照上市櫃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可採替代查核;公司若仍無法如期提出財報,須在4月28日前申請展延。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無法派員赴大陸地區執行審計工作,可能影響上市櫃公司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先前已研擬相關處理方案,會計師事務所可採替代查核方式;上市櫃公司若仍無法如期提出財報,須在3月27日前申請核准展延。


為持續因應疫情,金管會今天表示,108年度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含興櫃公司)財報,將可比照上市櫃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可採替代查核方式辦理。


金管會表示,若受疫情影響,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及興櫃公司無法於4月底前公告申報108年度財報,應經董事會通過延期申請相關事項,並檢附相關文件,在4月28日前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細項則包括預計展延期限、具體辦理時程,且須洽會計師表示合理性意見,以及108年度自結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等。


金管會也提醒,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及興櫃公司若申請展延財報公告,也應依證券交易法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重大訊息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相關申報事項說明,以利投資人了解與掌握。(編輯:林孟汝)1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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