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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混淆視聽 北檢發言人周士榆:起訴你「竊盜罪」,你說你沒「殺人」!

2018.07.20
22:01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馬英九三點聲明中提及13年前國民黨依據《廣電法》合法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在民國105年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此,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周士榆表示:「這就好像我起訴你『竊盜罪』,你說你沒有『殺人』,跟我們講的有什麼關聯?」

 

文/編輯部資深編輯黨一馨

 

10日馬英九因三中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13日他隨即發三點聲明,其中之一論及13年前國民黨是依據《廣電法》合法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在民國105年上台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馬認為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20日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周士榆接受《放言》採訪時表示,對於馬的聲明不予置評。

 



 

周士榆澄清:「首先,就算他是依《廣電法》處分財產,他也要遵守《證券交易法》,《廣電法》效力沒有優於《證券交易法》,你遵守了這個法,你也要遵守另一個法。」周士榆補充:「這就好像我起訴你『竊盜罪』,你說你沒有『殺人』,跟我們講的有什麼關聯?」

 

周士榆進而解釋:「我們起訴書都有明示他(馬)違反了《證券交易法》的171條,我們並沒有用《不當黨產條例》起訴他,對於他的聲明我們不予置評,因為我們起訴他的是證交法,他遵守了廣電法,那與我們無涉。」對於馬聲明當中的模糊混淆,周士榆表示北檢署也一直努力發新聞稿,希望能澄清公眾理解。

 

合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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