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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獨家》新光金獨董又有話要說!批金管會引用舊聞背書 李勝彥:監督李紀珠「本職」,但迄未得回覆…

2020.05.22
15:29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李勝彥強調,「本案我並沒指陳李副不可兼職或兼職個數過多違法,只指陳她拿不出屬於本職的九大職責辦理情形,而公司對此也『放任不管』,請勿轉移焦點」。

 

金管會銀行局日前表示,「已正式回文新光金及獨董李勝彥」,表明副董李紀珠身兼多職並沒無觸犯法規」,但李勝彥昨(22)日深夜向《放言》表示,所謂回函「應是指去年108年6月26日之公文」;他強調,自己已鮮少再指控李兼任元富違法,反而是監督她「本職」辦理情形,但迄未得回覆。

 



金管會疑李紀珠董事兼這麼多「是否能充份達到兼職有效性」

 

日前李勝彥在董事會上指陳李紀珠與新光金董事會,有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公司放任四大行為,有違新光金控道德行為準則第2條及第8條,獨槓副董事件掀起外界關注新光金人事鬥爭的好奇。

 

一如有金融業者向《放言》提出,李紀珠適任與否由董事會決定,有人反對,挑戰不一樣的意見很正常,並非壞事。不過,李勝彥的「異見」卻讓李紀珠憤而直指,是「誣指」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違法。

 

對此,李勝彥認為名譽受損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北檢最終認為,李紀珠僅是單純回應,沒有妨害名譽之意圖,以不起訴處分。

 

有外界將今年這場新光金董監改選定調成一齣「演不完的八點檔」。不外乎是獨董反對董事後,公司再駁獨董所言均非事實,緊接著李勝彥被外界解讀是遭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大女兒、新壽副總經理吳欣盈指使,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質疑「家天下」,想幹嘛就幹嘛,獨董發言反對副董,新光金居然又說查無事實,從沒看過上市公司這樣搞重大訊息,新光金董事會到底在鬧什麼?

 

費鴻泰一番指控,讓吳欣盈忍不住回嗆,如果她真的介入公司治理,願意道歉,如果沒有此事,費鴻泰應該向她道歉。

 

新光金究竟有沒有「家天下」?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本月7日表示,目前並沒有受理任何檢舉或主動要調查新光金控,金管會「對新光金個案,沒有評論」。儼然不願做公親?

 

針對李紀珠及新光金董事會有無牴觸法令,莊琇媛12日證實李勝彥有來函,指控李紀珠除了是新光金副董及董事外,也是新光人壽副董暨董事、元富證副董暨董事,兼職數量過多恐違法,要求他們查核,「已正式回文新光金及李勝彥」,向他們表示李紀珠兼二家子公司副董暨董事,並沒有觸犯法規。

 

李紀珠雖未牴觸法令,但莊琇媛有提到「兼職這麼多家,是否有效執行職務,這是新光金控自己要去管理的」。

 

銀行局指出,依據「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的第12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得兼任轉投資事業及子公司職務。金控公司負責人的兼任行為及兼職個數,應確保本職及兼任職務的有效執行。

 

換言之,金管會並沒有限制金控董事兼任子公司董事的家數,但金控公司要自己控管好,且確保「董事兼這麼多,是否能充份達到兼職的有效性」。

 

李勝彥:向金管會指陳李紀珠本職辦理「但迄未得回覆」

 

「舊聞重炒,黔驢技窮!」李勝彥昨晚對於金管會強調「已正式回文新光金及李勝彥」向《放言》表示,所謂「已」發給新光金控和李勝彥獨董的函文,「應是指去年108年6月26日之公文」,自己已鮮少再指控李副兼任元富是違法,反而監督她「本職」的辦理情形,「但迄未得回覆,有自我陷入『背信』罪之嫌」。

 

近期看到相關媒體報導,把他不再說的事,引用1年前銀行局的公文來背書,又隠匿了「但書」,顯示事情怪怪的,有待進一步追察。

 

李勝彥強調,「本案我並沒指陳李副不可兼職或兼職個數過多違法,只指陳她拿不出屬於本職的九大職責辦理情形,而公司對此也『放任不管』,請勿轉移焦點」。

 

 

照片取自李紀珠、保險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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