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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讀者投書|重鑑定的機制淪為政治鬥爭,變相剝奪身障者權益!

2020.05.27
17:01pm
/ 陸秀芳

WeCare高雄發言人尹立表示,殘障人士約3萬5千人,低收入戶申請者5萬1千人,影響投票人數約8萬6千人,這些民眾若敢站出來投票,只要與高雄市政府的「補助」相關,在6月6日罷韓當天,恐遭「作記號(監看誰投票)」。

 

高雄市民罷免韓國瑜近來炒得很火熱,許多人攸關未來投下神聖的一票,高雄人究竟對自己身心障礙資格是否受影響,引發大家關注,由於進入投開票所拿身份證和印章去登記領票,高雄市政府對那些人有投票與否,民政局長曹桓榮十分清楚,聯絡社會局通報投開票所已登記領票的實況,如果低收入戶的選民出門去投票,恐遭政治打壓,於是曹桓榮透過LINE通訊軟體寫一段文字給高雄市當地里長,要脅說「任憑風雨、繼續向前所有好朋友,0606我們用『不投票』一起守護高雄,肯定用心付出、全力以赴的高雄市府團隊️;不投票,但一定要『監票』,讓站出來的人有壓力,有出來投票的,就是罷韓!」,換句話說,讓低收入戶和殘障人士有壓力,若敢站出來投票,一定要給予他們壓力,形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民政局聯手追殺,投票後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資格恐被取消。 

 



罷韓時機敏感,弱勢族群的民眾人人自危 

  

由於投票罷免韓國瑜的時機十分敏感,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適時刪除5年換一次身障證明的條款,未來要重新鑑定與否,須以當事人自行申請的「意願」為主,但嚴禁承辦人干涉或無理取鬧,對於已符合條件卻要求重新鑑定,將造成二度傷害,那些民進黨的支持者若不聽國民黨的話,身障證明5年到期將註銷資格,承辦人往往以「重新鑑定」要脅殘障人士,無意間政治打壓,各醫院從事於鑑定的醫師受到承辦人干預,例如先前民進黨時代有鑑定通過的,後來國民黨時代這些醫師們剛好退休,而新任醫師也剛好引進,國民黨就開始對退休的醫師大清洗,要找民進黨算帳,萬一鑑定程序出包,所有責任都推給醫師,讓承辦人扮白臉,醫師扮黑臉,最後倒楣的是醫師和殘障人士互鬥,就類似馬克思主義所推崇的階級鬥爭,所以讓承辦人漁翁得利。 

  

基層選民屈服國民黨,社會救助法第14條成為幫兇 

  

高雄市殘障人士和低收入戶選民都屈服國民黨,不敢出門去投票,或投票時改投國民黨,無意間藍綠版塊大移動,難怪地方縣議員、鄉鎮市長和村里長被國民黨奪下高票當選,反觀殘障人士礙於承辦人政治打壓的因素,誤以為民進黨政府做得不好,而國民黨做得很好,讓人產生錯覺假象,原來是高雄各地鄉鎮市公所的承辦人都在搞鬼,甚且由「重新鑑定」方式讓殘障人士失去身心障礙資格,導致高雄人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已喪失資格的民眾多半是支持民進黨才惹來殺身之禍,讓承辦人操盤選舉並左右藍綠版圖。 

  

WeCare高雄發言人尹立表示,殘障人士約3萬5千人,低收入戶申請者5萬1千人,影響投票人數約8萬6千人,這些民眾若敢站出來投票,只要與高雄市政府的「補助」相關,在6月6日罷韓當天,恐遭「作記號(監看誰投票)」;換句話說,低收入戶受扶助等級不是遭無故降級,要不然就是取消生活扶助,身障證明5年到期後,對於「永久免重新鑑定」的殘障人士,會遭高雄市各鄉鎮公所的承辦人無理取鬧,並要求重新鑑定,形同政治打壓;如未接受鑑定,身心障礙資格將被註銷,此舉是公報私仇,高雄市政府要修理這些站出來投票的民眾秋後算帳,我們不難發現,身障證明5年換一次的機制淪為政治操盤的工具,可魚肉百姓,讓殘障人士屈服某一政黨的立場。 

  

社會救助法由中央統一制定,但低收入戶審核由各縣市自行認定的結果確有歧異,其中第14條存在模糊地帶,讓基層公務員創設一套不成文的規定向中央唱反調,於是,「家教好」和「家境好」,兩者間只差一線之隔,地方藍營縣市的基層公務員想要讓民進黨難看,其實很簡單,就以這個條文來對付綠營基層選民,讓民眾誤以為中央的民進黨政府做得很差勁而改投國民黨,無意間社會救助法第14條後段文字已形成「兩面刃」,對「家境寬裕」要如何認定,成為藍綠間的角力關鍵。 

  

捏造數據誤以為脫貧,實則讓公務人員衝業績 

  

由於官方數據若顯示為脫貧人數達標,表示基層公務員消滅低收入戶的人數愈多,就可以衝更大的業績,而這個業績始終是捏造經濟繁榮的假數據,不過,低收入戶無論怎樣消滅,一般民眾終究仍無法脫貧,那些未脫貧的民眾反成為犯罪問題卻讓家庭破碎、妻離子散還衍生醫療、教育...等城鄉落差持續性擴大,並間接破壞親子關係、妨害家人團聚,因此我們才呼籲社會救助法第14條關於如何認定為「家境寬裕」的文字須修正刪除。 

  

此外,殘障「重新鑑定」的機制遭國民黨地方基層的樁腳濫用,形同高雄市政府的政務官有政黨輪替,而事務官卻未政黨輪替,當然公務人員易成為魚肉百姓的工具,浪費國家資源,重新鑑定需耗費人力、財力,另一方面,對殘障人士所為不利的鑑定,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基層公務員還違反行政中立法,我們呼籲法律條文中有關「重新鑑定」的機制應通盤檢討,已具備「永久效期」無須重鑑定的殘障人士,無論出自於自己、他人或第三人,若非當事人的意願,承辦人不得藉以種種理由要求重鑑定,而承辦人又不是專業醫師,本來就無權干涉。 

  

摸不清法案的背後陰謀,讓民進黨吃了閉門羹 

  

在立法院內,民進黨立委身邊公務員家庭的人數比國民黨為少,國民黨的政務官早在戒嚴時期的其他親屬中具備公務人員的事務官背景,所以他們對「法制修訂」方面是相當熟悉,而民進黨立委身邊縱使有事務官背景,但「法制修訂」的經驗略嫌不足,只懂法條文字,卻摸不清法案的背後陰謀,讓民進黨吃了閉門羹,在立法院提案修法欲舉手表決時,遭其他國民黨立委矇騙,並制定出一些魚肉百姓的條款,例如社會救助法第14條後段規定,如果家裡打掃太乾淨,或家具擺放太整齊,本來是形容「家教好」,結果被誤解為「家境寬裕」,於是,公務人員可以對民眾刁難,降低受扶助等級或取消生活扶助,表示魚肉百姓的條款有存在爭議。 

  

其餘法案諸如此類,酒駕取締時警察執法的權利太大,嚴重侵犯其他人的自由,引擎沒發動,明明未開車,在騎樓、出入口及路邊…等處遭惡意攔檢,還搶走摩托車、汽車鑰匙,警察對路過的民眾進行酒測,在路邊還沒到車子之前,也無故遭警察攔檢,若不配合酒測,將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欺人太甚還構陷民眾吃官司,這未免太誇張了,警察從十幾張酒測單子挑來挑去,選一張對民眾更為不利的酒測值結果,讓警察衝業績,顯然是營造取締酒駕的合理性,並趁隙捏造執法成效的官方數據,但在一般民眾眼裡則認為警察濫權、違反比例原則,所以魚肉百姓具備「罰錢」性質的條款有「針對性」,包括社會救助法第14條關於降低受扶助等級或取消生活扶助的規定也有「針對性」,完全是幫國民黨操盤選舉,並不是服務民眾。 

  

民眾未真正脫貧,公務人員反成為魚肉百姓的工具 

  

官員所說的經濟繁榮,其實是針對有低收入戶資格的民眾一步步刁難,然後一步步封殺,阻擋高雄市民申請低收入戶的權益,於是,有符合低收入戶的人數愈少,就愈有脫貧的感覺,但事實上有脫貧嗎? 

  

其實高雄市民都不知道這個答案有弦外之音,因為那些遭刪除低收入戶的民眾都錯過行政救濟,無意間讓自己的權益睡著,而公務人員趁隙營造出「有脫貧」、國家經濟「有繁榮」的假象,按社會救助法第14條後段的規定以刪除低收入戶的手段來魚肉百姓,成為藍綠間政爭工具,此工具用意是,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想捏造脫貧數據,基層公務員可以對貧民政治打壓,事實上未真正脫貧的民眾反遭消滅低收入戶資格並變相衝業績,當然會招致民怨,讓老百姓覺得民進黨做得不好,而國民黨對低收入戶審核認定的條件卻特別好,於是,營造「民進黨不好,國民黨很好」的氣氛,其假象由此而生,不過,最大幫兇乃出自基層公務員身上,似乎在左右藍綠間的角力。 

  

業績壓力使然,承辦人為非作歹 

  

消滅低收入戶不外乎有兩種方式,其一,遷戶口到其他鄉鎮一步步限縮、封殺,例如原戶籍住在潮州鎮,新戶籍改在枋寮鄉,然後消滅原戶籍已核准的低收入戶專案,承辦人趁隙做業績;其二,重新鑑定以消滅身心障礙資格,讓原本「永久免重新鑑定」的資料隨同消失,只要沒站在某一政黨的立場,承辦人就開始對民眾秋後算帳,目的是捏造帳面假數據,似乎是有種脫貧的假象並滿足績效,但事實上民眾未真正脫貧,於是,剝奪政府補助款的申請權益,肯定會引發民怨,要是承辦人故意這樣搞,將損害政府公信力而危及總統府、行政院的執政團隊。 

  

因為各鄉鎮公所按內部作業的不成文規定,每年至少有多少件應消滅低收入戶和身心障礙資格,消滅越多、業績做越大;如果不消滅,公務人員受業績壓力使然,不過此舉會養成為非作歹,甚至是冒著偽造文書的風險才達到業績要求,尤其是遷戶口最為氾濫,衍生幽靈人口而變相妨礙選舉,在原戶籍地的民眾遭戶政人員違法遷戶口到其他鄉鎮,且遷移過程中,皆未檢附土地和房屋權狀作為遷戶口的憑證,然後戶政人員到別人家附近闖入民宅偷拍、偷錄音,用以證明特定人士是否有住其他鄉鎮的事實,在未經屋主同意下,竟藉故遷戶口到別人家住,顯然與偽造文書沒什麼兩樣,別人家也擔心被違法當人頭戶,反觀旅居在中國的台商長期沒住在台灣,相對是不用遷戶口,戶政人員搞一套雙重標準,意在操盤選舉。 

  

跨區域委託村幹事代為家庭訪視,無須重審低收入戶 

  

根據低收入戶審核作業的規定,戶口在相同省份或同一直轄市,僅需跨區委託村幹事代為家庭訪視,但不須遷戶口,以利簡化行政程序並達到便民服務的精神,村幹事扮演角色的功能,是幫忙初審低收入戶的受扶助對象,並填寫社會救助調查表欲申請的項目,例如身障補助、嬰幼兒補助、醫療及就學補助…等,不過村幹事歸屬民政課管轄,對戶籍人口的家庭訪視皆需要陳報戶政事務所和社會課長承辦人,以利低收入戶的申辦事宜,正常的申辦程序需由村幹事初審,且全戶要一起申請,如果不是同一個戶籍,恕無法申請。 

  

最低生活費在兩個區域之間,以台北市、台灣省為例,一旦出現不相同的標準,就必須重審,反觀台南市最低生活費與台灣省相同,則無需重審,按憲法規定,人民有自由遷徙的權利,次按低收入戶審查作業規範,除了戶籍地為申請的必要條件外,如跨區域申請,可委由外地村幹事代為家庭訪視,與原戶籍地的鄉公所社會課長承辦人照會,其原已核准一整年的低收入戶仍繼續有效,此為跨區域委託訪視,當只有總收入和財產超標時,才需要重新審查;若全家人僅單純在外地借住他們朋友家,但全家人口和戶籍地址未異動,外地的村幹事照會原戶籍地的承辦人之後,即完成複查,但毋須重審。 

  

低收入戶沒過所剩餘的補助款,轉為業績獎金還升官 

  

按低收入戶申辦的程序規定,繳交財稅資料、財產證明、身障證明、存摺及戶籍謄本,將進入初審程序,由村幹事負責收件並偕同承辦人到現場家庭訪視,以了解家境現況如何,若沒問題,即完成初審步驟,而複審步驟主要焦點是鎖定在家庭總收入和財產現況資料;實際收入、總財產若低於標準值以內,即完成全部的審查程序,爾後每一年僅接受複查,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從第二年起毋須重審、家訪,包括「永久免重新鑑定」的殘障人士,依法無需重鑑定。 

  

若要求低收入戶重審而鑑定身心障礙,即屬違法,一看就知道承辦人又在貪贓枉法,結果低收入戶審核沒過關的補助款挪作績效獎金、專業加給變相金蟬脫殼,等於是落入承辦人自己口袋裡,因為每年有多少位殘障人士符合低收入戶,早在立法院預算審查完竣後發放給各縣市政府,依法本應將這些補助讓民眾去申請低收入戶,但承辦人為了捏造「脫貧」的數據能擁有較好的績效表現,將符合資格的民眾無故阻擾、封殺或取消生活扶助,然後轉為升官的條件換取業績獎金,操弄別人的低收入戶導致資格喪失,而承辦人知道自己是違法的行為就離開原服務單位,別人要調查他失職卻無從調查。 

  

沒站在特定政黨的立場,基層公務員不應找民眾算帳 

  

換句話說,每一次消滅低收入戶之後,承辦人逍遙法外,以達到調職目的,還可升官領取績效獎金,這些獎金是來自補助款,消滅低收入戶確實有利可圖,怪不得為何縣議員、鄉鎮長和村里長每次被國民黨當選連任,尤其是承辦人、村幹事、村長及社工搖身一變,成為間諜特務,是名符其實的地方樁腳,利用「家庭訪視」管道從事情蒐、打探哪一戶支持國民黨、哪一戶支持民進黨,還聯繫民政課戶政單位查詢哪戶人家有回來領票、投票的紀錄,長期監看一家人的居住狀況,形同「監人」,並不是監票,難免會侵犯隱私權,可見公務人員已成為選舉的最佳操盤手,左右著藍綠版圖。 

  

如發現這一戶是投給民進黨,全家人未在戶籍地居住,民政課的村幹事會利用約聘人員或鄉公所其他所屬的員工充當「檢舉人」,詐領檢舉獎金確實有利可圖,讓公務人員衝業績,從而捏造未經查證的資料黑箱作業,目的是取信戶政人員,並聯繫社會課消滅低收入戶資格,口無遮攔的政治打壓,要他們遷出原戶籍地,但始終拿不出土地、房屋權狀作為遷戶口的憑證,我們不難發現,民政課形跡敗露,表示有惡意搞檢舉,所以才捏造檢舉人的資料,目的是消滅低收入戶,人口數越多,業績就越大,有助於升官發大財。 

  

旅居海外的華僑長期沒住在台灣,回台投票時不用遷戶口,反觀在台灣居住的民眾反而要遷,表示社會課、村幹事、戶政單位有針對性,在政黨利益上搞一套雙重標準,沒站在特定政黨的立場,不應該找民眾算帳,身為行政院、總統府的高官卻不知道事態嚴重,若某一位地方首長、議員是民進黨當選連任,他們就開始搞破壞、暗中危害社會秩序,讓大家誤以為民進黨執政表現很差勁,但實則是基層公務員都在搞鬼,因此地方首長、議員屢次被國民黨取得高票當選的原因其來有自。

 

 

圖片來源:Wecare高雄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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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秀芳
現為社運工作者,秉持自由與民主的精神,熱愛家鄉這片土地,關注台灣的社會脈動,撰稿寫作評論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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