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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擂台

讀者投書|在野黨麥來亂!支持「國民法官制」才能讓人民享有參與審判的機會

2020.07.08
11:48am
/ 林宗翰

「國民法官參審制」的推動,就是要讓台灣人民可以有真正參與審判的機會,讓國民加入審判是國際趨勢,且該作法又不會有「不能上訴」和「沒有判決書」等無判決理由的問題。

 

針對政府推動「國民法官參審制」,立法院長游錫堃於本月6日召集黨團協商,無奈竟遭在野黨立委反對,造成朝野立委協商破局。在野黨團中,時代力量直接表示支持陪審制;台灣民眾黨則提出參審制與陪審制雙軌併行的制度,讓全體民眾一同來看哪一種制度較適合台灣;而國民黨亦主張兩案試行的雙軌併行制,讓陪審和參審都能試行。國民黨更表示,既然在野三個政黨都支持陪審或雙軌並行,國民黨團必會反對民進黨的「國民法官參審制」到底。然而,在野黨的對於陪審制或雙軌制的堅持真的有其道理嗎?

 



若無相關的配套措施恐會造成弱勢被告

 

要知道,陪審團審判所需花費的人力、時間等司法資源極高,通常光是要進行陪審員的選任,就要連續進行數日。此外,陪審制度通常搭配認罪協商機制,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從2015年至2019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只有2.1%的案件進行陪審,有超過89%的案件都是以認罪協商的方式結案。但檢視台灣的認罪協商制度,普遍與國人的公平正義價值觀念不合,若貿然採行陪審制卻沒有搭配認罪協商,台灣的司法體系恐無法承載。更需謹慎思考的是,若我國要採取陪審制,檢察官的裁量、處分權力勢必得要擴大,可以和被告做任何的協商,即便涉及強盜、殺人等重罪亦然,若無相關的配套措施,恐會造成弱勢被告的不利。

 

針對上述陪審制將造成的潛在司法困境,時代力量不知道是故意扯執政黨後腿,還是根本沒做功課,連陪審制會遭遇的最基本問題都沒有納入政策考量。而民眾黨和國民黨獨步全球的陪審、參審雙軌制,表面上好像給了社會大眾多元選擇,實則可能荼毒我國司法體系。別忘了,依據證據法則,就算採取雙軌制,陪審團還是會全部由素人組成,此時法院將須重視「預斷偏見」的排除,也就是需搭配精細的證據法則,若無法搭配此等法則或司法實務,隨意引入雙軌並行制恐會讓預斷偏見的狀況頻繁發生於法庭,造成司法大亂、判決不公。最可笑的莫過於國民黨,在國民黨團抨擊民進黨推行「參審制」的同時,卻忘了自己在兩個多月前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時還表示支持參審制度,藍委蔣萬安更表示「傾向是支持參審制,在與法界人士討論後,認為這較為務實。」結果正式提案參審制後又說要改成支持雙軌制,國民黨你全黨是在哈囉?若這不是為反而反,什麼才是為反而反?

 

國民加入審判是國際趨勢

 

此外,在民眾黨及國民黨高喊支持參審、陪審雙軌制的同時,卻完全忽略了台灣目前的法院體制是否有能力俱備「職業法官審判」、「國民參審」以及「陪審制」等三種不同的制度。上述三套制度程序不同,法院書記官所需要注意的事項也會有所不同,若貿然採取雙軌制度,除增加基層業務,現行台灣陪審的法庭也不能夠給參審案件做使用,在原本就狹小的法院空間下,無疑會壓縮到原有的辦公環境。

 

其實,「國民法官參審制」的推動,就是要讓台灣人民可以有真正參與審判的機會,讓國民加入審判是國際趨勢,且該作法又不會有「不能上訴」和「沒有判決書」等無判決理由的問題。畢竟,陪審制度「沒有判決書」和「判決後不能上訴」的設計,與非英美法系社會法律文化差距甚大,更不是現階段台灣國民可以接受的體制。非英美法系國家,如日本、德國、韓國、法國等,要推動國民加入審判,都是採取類似「國民法官」的做法,台灣也不例外,若強推陪審或雙軌並行制,造成法院有的案件有判決書、有的案子卻不准上訴,結果用手肘想也知道會造成混亂、危害司法。在此呼籲在野各黨若真心為台灣好,就應該採取較務實的參審制度,讓國民都能享有參與審判的機會。

 

 

照片來源:司法院官網、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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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翰
曾任職於地方政府,現為關心社會與環境議題的社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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