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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喊話李眉蓁「交代清楚」論文抄襲案! 中山大學聲明:論文未經「電子比對」檢核

2020.07.22
14:39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根據中山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涉抄襲、代寫、舞弊之處理流程說明,4個月內將完成審定,必要時得展延2個月,展延以一次為限,確有抄襲情事屬實經校長核定後,由教務處撤銷被檢舉人畢業資格及學位。

 

有媒體今(22日)踢爆,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在職專班論文」抄襲整本,後續引發是否要撤銷碩士學位、退選、違反《著作權法》等爭議。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今受訪時表示,尊重中山大學在學術的審核機制,但呼籲李眉蓁「交代清楚」。中山大學校方最新聲明回應,李眉蓁的碩士論文未經電子比對檢核,審查後若確實有抄襲,由教務處撤銷被檢舉人的畢業資格及學位。

 



論文抄襲整本應交代清楚

 

媒體聯訪問及李眉蓁抄襲整本論文,陳其邁表示,論文詳細的內容他沒有看,尊重中山大學在學術的審核機制。不過,當事者還是最重要,畢竟是她獲得碩士學位最重要的一篇論文,沒有這篇論文她就沒有辦法畢業。「論文的部分外界有很多質疑,我認為她還是要公開說明清楚,向社會大眾交代。」

 

李眉蓁對於抄襲論文一事,回應稱自己「不是公職人員,是學生,年紀還小」。陳其邁認為,論文是要對自己負責,論文的來龍去脈、是非曲折,過程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應該還是由當事人說明清楚。中山大學是高雄非常重要的一間國立大學,李眉蓁應該親自公開對外說明論文遭受外界質疑的地方,「一來可以讓社會大眾了解,二來才能維持中山大學的校譽。」

 

確定抄襲將撤銷畢業資格及學位

 

中山大學昨表示,有關學術倫理案,學校備有嚴謹、專業的審查機制;依照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原則,受理檢舉案後,即通知被檢舉人所屬學院及學系(所、學位學程),並將檢舉相關文件送被檢舉人所屬學院。

 

根據中山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涉抄襲、代寫、舞弊之處理流程說明,4個月內將完成審定,必要時得展延2個月,展延以一次為限,確有抄襲情事屬實經校長核定後,由教務處撤銷被檢舉人畢業資格及學位。

 

李眉蓁論文未經「電子比對」檢核

 

為何論文抄襲沒被校方發現?中山大學最新聲明,管理學院於2013年10月1日要求全院論文都需経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去年(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要求全校研究生學位論文均需經比對系統檢核,並於口試前提供比對報告,畢業時應繳交「經指導教授簽署之論文比對結果」及「恪遵學術倫理聲明書」至系所存查。

 

李眉蓁碩士論文「台灣對中國大陸之貿易分析」為2008年發表,當時中山大學尚未有電子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有關學術倫理案已進入審查機制,社會科學院已成立審定委員會,送校外專業領域公正學者審查。

 

校方強調,為確保論文遵守學術倫理修訂「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論文電子檔已取消「永不公開」選項,採「立即公開」及「一至三年後公開」選項,若涉機密、專利或依法限制原因需於「四至五年後公開」,紙本則置於國家圖書館及本校圖書館供查詢。

 

 

圖片來源:陳其邁競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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