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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遭扯入徐永明「300萬之亂」 陳東豪分析:林以證人應訊,硬碰硬了

2020.08.13
12:16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陳東豪指出,因為徐永明是交保,新聞寫是林佳龍面交,沒有第三人在場。這點對林佳龍不利。他更評論,這件事對林佳龍而言,這比台中市長敗選還麻煩。

 

針對朝野立委集體涉賄案,《聯合報》今(13)日報導稱「北檢上周五第三地就訊林佳龍」,林佳龍部長辦公室表示,報導內容荒誕無稽,散布不實的傳聞須負法律責任。資深媒體人陳東豪對此分析,這件事是該媒體的獨家,因為交通部長林佳龍以證人應訊,這下子是硬碰硬了。 

 



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因涉賄案,檢調在他家中找到300萬現金,徐永明第一時間稱錢是向一名中央級部會首長「借貸」,經比對,外界懷疑該位首長為林佳龍。熟悉內情人士昨日向《放言》強調,確定林佳龍沒有跟徐永明有借貸關係,還坦言徐開過口,但部長以政黨分際為由婉拒了。 

 

《聯合報》今日再指,台北地檢署上周五秘密前往第三地就訊林佳龍。目前正比對金流,不排除約談相關人到案。 

 

陳東豪透過臉書一一分析,徐永明家裡確實有筆現金,而且金額和監聽的200萬數字兜不攏。「如果真的是300萬,北檢的新聞稿是在扯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可以下台;但現金金額若少於200萬,徐永明有可能為了脫罪,拿林佳龍當擋箭牌;因為徐永明說是林佳龍,錢就和李恆隆無關,那徐永明要如何起訴?」 

 

「徐永明的供詞一定和林佳龍有關,否則林佳龍不會以證人應訊。」陳東豪指出,如果是林佳龍借或給徐永明300萬,他們本來就是好朋友,只是部長幫在野黨黨主席調錢,在政黨份際與財產申報上,林佳龍就糗了,位置不保。但如果徐永明如果因此去幫別人喬NCC,那就代誌超大條;但徐永明有沒有對NCC施壓或關說,這反而比較好查。厲害的記者這幾天就可以掌握線索。 

 

針對有沒有可能徐永明亂扯林佳龍?陳東豪質疑,徐永明要掩護誰?或為自己脫罪。他認為徐永明家到底多出多少錢是關鍵,如果總額在200萬以內,則和李恆隆有關比較合理。如果徐永明的總額超過200萬很多,那就不止是李恆隆,徐永明就必须有所交待。 

 

他強調,徐永明現在最容易栽在財產來源不明罪。徐永明究竟有沒有說謊,陳東豪表示,眼前資訊不好判斷。實務上,被告第一次講的比較真實;但這是原則,有原則,就可能有例外,必須看偵訊錄影帶,徐永明從聽到家中現金一路下來的反應,否則不好判斷。 

 

陳東豪指出,因為徐永明是交保,新聞寫是林佳龍面交,沒有第三人在場。這點對林佳龍不利。他更評論,這件事對林佳龍而言,這比台中市長敗選還麻煩。 

 

「政治會讓人際關係變化很快。」陳東豪指出,徐永明確實是林佳龍的朋友,徐永明當年要到台中選立委,也是因為林佳龍。但徐永明成為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後,當時還是台中市長的林佳龍為了時力杯葛的事,據說打電話給徐永明,但徐永明最後都已讀不回或不接電話。最後,陳東豪說,這個故事告訴你,交朋友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反手可能就被賣了。

 

 

圖片翻攝自陳東豪、林佳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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