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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國稅局、行政執行署,像極了愛情!

2020.08.27
17:12pm
/ 李商

行政執行署新增強制執行案件,年年遞增,難道是台灣百姓都是刁民?或國稅局、執行署聯手搶業績?

 

最近媒體常報導有關執行署超額拍賣民產的新聞,如基隆陳姓屋主欠交通罰款1.8萬元,價值數百萬元,讓三代人棲身的祖厝就被執行拍賣了!只要國稅局開單收不到稅款就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遞送,那麼執行署使命必達,不擇手段經常超額拍賣民產!就像戀愛中的情侶,只要女朋友想要的東西男朋友想盡辦法來滿足對方,像極了愛情。

 



強制執行案件「年年遞增」!

 

行政執行署新增強制執行案件,年年遞增,難道是台灣百姓都是刁民?或國稅局、執行署聯手搶業績?從90年約190萬件到108年的1104萬件,更扯的是到109年1至7月新增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070萬件到年底肯定又是創新紀錄,執行署又可以洋洋得意達成徵稅目標,行政權可以如此的擴權嗎?原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執行的強制執行是法院的工作,如此的設計會不會是行政機構的侵權或擴權?要不要回歸憲法給予五權分立的精神?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逾18年,累計徵起金額突破5500億元,甚至還舉辦成果分享發表會。法務部在91年09月20日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獎勵金發給要點」,獎勵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之人員,以提高執行績效。有人強烈質疑,執行的強大績效與獎金的誘惑有關?

 

國稅局「查緝獎勵金」引爭議

 

另外國稅局不遑多讓也有獎金更早,2004年之前《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設有給在事人員的查緝獎金,促使許多稅官造假好多拿獎金,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聯名提案,於2004年三讀通過正式廢除『查緝獎金』。財政部詭辯稱『稅務獎勵金』非『查緝獎金』以規避朱星羽修正案,好年年編列預算,卻年年引發爭議。2019年立法院院會王榮璋委員為稅務獎勵金護航說道,「不是沒有法源的依據,而是沒有法律的授權」,適足說明了獎勵金不合法。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教授揭發一個即將被違法強制執行的土地拍賣案,其指出在今年3月2日新竹分署給士林分署公文上記載「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新竹分署)二分之一。是否同意?恭請裁示」。原來,土地還沒拍賣,就已經準備要分贓。難道這與獎金的誘惑無關?

 

 

圖片來源:翻攝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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