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開庭時,周玉蔻主張黃國昌是公眾人物,且為可能的法務部長人選,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外界嚴格檢視個人人格、經歷與操守⋯⋯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於臉書發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被黃國昌提告求償精神撫慰100萬、必須刪文等。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可上訴。對此,周玉蔻發表完整聲明,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黃國昌身為身為司法法制委員,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他本人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
回歸本案,周玉蔻於個人臉書po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黃國昌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周回敬黃「有沒有法律常識?罵人就不能文明一點」。
北院開庭時,周玉蔻主張黃國昌是公眾人物,且為可能的法務部長人選,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外界嚴格檢視個人人格、經歷與操守等,而黃先前擔任大學教授期間,有無違反教學倫理、以老師和學生不對等的地位出現超越師生關係情形,是可受公評之事。
以下為周玉蔻聲明全文:
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
黃委員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我的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
周玉蔻
2024年4月25日
(圖片來源:周玉蔻臉書、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