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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祥、東新營造「賠不完了!」交通部提3點法律責任究責:含給付死傷旅客賠償金!

2021.04.05
17:11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秘書邱銘堂指出,本案相關法律責任分為3點,首先民事責任,本案工程包商為東新營造,分包商是義祥工業社,工地主任與工程車駕駛都是李義祥。根據民法跟契約規定,未來台鐵將請求損害賠償,內容包括車廂、鐵軌等財物損失,以及營業損失,並包括台鐵給付死傷旅客金額的損失。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不幸出軌導致50人死亡、211人受傷,涉嫌肇事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已遭花蓮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不過,工程包商東新營造以及監造廠商聯合大地迄今神隱。台鐵今(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會向東新營造及李義祥提出民事責任,並對其資產申請假扣押。《放言》追問,是否會向聯合大地究責,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後續有查出相關過失一定依法處理。

 



本次台鐵發生嚴重事故,初判肇事原因與工程車從邊坡滑落軌道有關。該工程為台鐵「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本迴線」工程,施工廠商為東新營造公司,設計監造商為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工程車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則是藉牌得標,靠著東新營造負責整件工程。

 

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秘書邱銘堂指出,本案相關法律責任分為3點,首先民事責任,本案工程包商為東新營造,分包商是義祥工業社,工地主任與工程車駕駛都是李義祥。

 

邱銘堂表示,根據民法跟契約規定,未來台鐵將請求損害賠償,內容包括車廂、鐵軌等財物損失,以及營業損失,並包括台鐵給付死傷旅客金額的損失。

 

就行政責任,邱銘堂則說,李義祥同時也是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又兼任本案東新營造工程案的工地主任,已違反《營造業法》第28 條,可處新台幣20萬到100萬罰緩,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最後則是刑事責任,邱銘堂表示,李義祥涉及過失致死,目前由花蓮地檢署偵辦當中。

 

《放言》追問,目前僅究責李義祥及東新營造,是否會針對聯合大地提出究責?台鐵局主任秘書顏文忠表示,監造廠商如果有違失,一定在會究責名單裡面。

 

王國材則補充,在整個過程中,比如說連假不該施工,工程單位是否有偷施工,而監造單位是否有責任,現在僅針對有造成直接事故的部分處理,後續有查出相關過失還是會依法處理。

 

 

記者高逸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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