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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 北京首次表態支持

2019.05.15
13:45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北京中央今天透過駐香港機構,首次表態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指此舉有法理依據,也有現實迫切需要。


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發布新聞稿,指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天主持召開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傳達學習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會議指出,長期以來,中國積極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展開司法執法合作、聯合打擊犯罪等。


截至2018年底,中國已與74個國家簽署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民事司法協助條約、引渡條約、被判刑人移管條約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協定145項,又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近30項含有司法協助相關的國際公約。


此外,2014年至2018年,中國從美國、加拿大等數10個國家引渡或遣返回國42人;與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在內的11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務實高效的警務合作關係等。


根據新聞稿,會議認為,在「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與中國大陸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客觀看待香港與大陸、台灣、澳門往來日益密切的實際情況,理性處理彼此正常司法協作關係。


會議表示,近期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


一方面,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大陸,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


據不完全統計,香港主權轉移以來,大陸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嫌犯、尖沙嘴珠寶鐘表店劫案5名疑犯以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


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大陸卻沒有相應安排,主權轉移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會議表示,訂移交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係,也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


另一方面,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會議聲稱,相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能夠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擔當和努力,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編輯:張淑伶)1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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