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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繼承」侯友宜第一時間即說謊? 綠委段宜康:253號土地經多次購買程序而來

2018.11.13
16:40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購買253號時機點在候上任新北副市長半年、捷運完工前一年左右,侯妻任美鈴1983年12月20日繼承了新北市新莊區復興段254地號部分土地,一直到2011年才買旁邊的253號。

 

文/放言編輯部資深編輯 黨一馨

 

新北市長侯友宜被爆於任職副市長期間,利用家族又昱公司購入新莊復興段253地號土地,被質疑養地炒地,侯友宜第一時間回應土地「繼承」而來、面對記者提問還跳針,但經綠委段宜康拆解:253號土地透過多次買賣程序而來、與繼承無關,侯友宜的確說謊。捷運環狀線年底完工,侯友宜的政見又包括「捷運到哪裡要蓋到哪裡」,或許現在才是侯友宜接受檢驗的開始。

 



 

侯政見「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瓜田李下?

 

蘇貞昌昨(12)日於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提及,侯友宜批新莊土地質疑為抹黑,但侯友宜說新莊土地是「繼承」顯然不是事實,「土地登記簿一拿出來就明明是買賣,還是當副市長的時候去新莊買的,所以被人家講買地養地。」

 

同時,又因為侯友宜的政見包括「捷運到哪裡要蓋到哪裡」,所以這些質疑就「剛好湊在一起。不要怕檢驗,反而這是你(侯)的機會。」蘇貞昌說。 

 

但侯友宜受訪時對於記者提問:「段宜康表示又昱公司買的新莊土地沒有申報?」,一再以跳針表示:「選辦會回應。」不論記者如何試著釐清、追問:「可是它資料寫又昱公司的確是買賣。侯副自己不回應?昨天說是繼承?侯副知情嗎?所以侯副都認為它是繼承和信託?」

 

侯友宜仍微笑表示:「選辦會回應。」

 

隨後侯辦回應:侯妻任美鈴當年繼承新莊區復興路段254號土地和地上物,因地上物橫跨兩不同地號,所以才去買這個畸零地讓它完整一點,才去買253號土地,是為了完整處理產權,過程都合法。

 

253號土地位精華地段捷運環狀線年底完工

 

但問題是,侯友宜第一時間是強調,這些土地都是透過「繼承」取得,為什麼?要解決這個疑問,首先可能必須先瞭解此地段性質及近年來於新北市政府管理下的發展。

 

侯夫人任美鈴繼承的新莊復興段254號土地,及侯友宜原聲稱透過「繼承」取得的253號土地,位於新莊區中華路一段116巷以及中港路116巷(兩巷子相通)住宅區內,中華路一段116巷口就是新莊運動公園,距離捷運新莊站約600公尺,新莊運動中心於2012年5月完工、2013年1月11日正式營運。

 

2012年1月5日新莊線部分通車至輔大站而開通,2013年6月29日捷運新莊線全線通車至終點站迴龍。擔負起新北市境內橫向聯繫功能的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工程在2010年10月開工,於去年10月全線合龍,預計今年年底完工,包括新店、中和、板橋、新莊等行經區域,都準備迎接新捷運時代的來臨。

 

 

而侯友宜是在什麼時間點取得253號土地,取得方式究為購買還是繼承,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政論節目中進行完整闡述。

 

段宜康:侯持有253地號土地悉數購買而來

 

對於侯友宜在辯論時回擊,新莊購地案讓他聯想到文大宿舍案,20 年來都合法,被抹黑、東廠又來了!段宜康逐一拆解:「侯友宜在辯論會回答第4位提問人的時候,(他說)這幾天說我又昱公司買土地,你可以去現場看,是老房子繼承而來,因為畸零地,你不解決問題不行,房屋還是我的,土地佔到別人的,所以結論是什麼,他(侯友宜)承認買了253地號底下的土地。」

 

段宜康進而解釋:「(253地號)這個本來在土地總登記的時候是分屬三位姓劉的,分別擁有六分之一、六分之二 跟六分之三的253地號土地,所以這個土地是沒有分割的,它同一個地號,然後分別透過繼承的關係,這個六分之一劉某某的土地就賣給了侯友宜的夫人任美鈴女士,所以他說這個部分有信託的是指這六分之一的土地,所以是買的六分之一。」

 

「然後這邊是六分之三(即二分之一)的土地,這邊有一個繼承的關係,分成兩部分:又分成六分之一、六分之二,然後六分之二的部分又分成兩筆(各六分之一),然後這筆(其中一筆)賣給了又昱公司,所以又昱公司因為買了這筆有了六分之一,這是去年的事情,去年二月。」

 

段宜康接著提到,前年(105 年2月)1月買賣2月登記,這位劉某某的三分之一經過繼承之後,在105年2月19日又昱公司把它買下來,所以這邊(又)有了三分之一。」

 

因此,來自三個購買過程而來的土地,「三分之一加上六分之一,所以又昱公司擁有253地號土地的二分之一,然後再加上任美鈴擁有的六分之一,加起來就是六分之四,也就是三分之二。」

 

因此,侯友宜擁有的253地號土地悉數由購買而來,根本與繼承無關。

 

 

段宜康質疑:侯友何不直說又昱買了地?

 

透過段宜康清晰易懂的圖示與拆解,可以確定的是:「第一,這個土地253地號他(侯友宜)是沒有繼承的,沒有繼承,他繼承的是254地號,他沒有繼承253。」

 

那麼侯友宜為什麼不直接跟大家講「我254是繼承的、253是買來的」,「你(侯友宜)就跟大家講說又昱公司買了地,這個地是合法的。」段宜康質疑。

 

段宜康表示,侯友宜辯論時所聲稱的,其實還是在說謊,「他(侯友宜)說因為我這個老房子是繼承來的,這地下佔到別人的地,他這個地下,我剛才跟大家講,253 、254通通沒有分割,所以他這個地下的地,253 就算買來了,還有三分之一是另外兩個地主的。」

 

「第二點他說,我(侯友宜)是要幫別人的忙啊,我的房子佔到別人的地,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可是那個地是廢墟,沒有人住,你那個地其實是在養地,怎麼會解決問題?大家知道他花了多少錢去幫人家忙(購地)嗎,好幾千萬。」

 

一經比對,購買253號時機點在候上任新北副市長半年、捷運完工前一年左右,侯妻任美鈴1983年12月20日繼承了新北市新莊區復興段254地號部分土地,一直到2011年才買旁邊的253號。

 

除了說謊,更嚴重的問題或者包括,侯友宜7年多副市長任期:105年2月19日又昱公司購買253地號土地的三分之一;106年2月購買253地號土地的六分之一,涉及資金高達數千萬,任內難道都在費心處理這些,更別提大群館爭議。蘇貞昌於辯論時就表示:「現在看侯市長很多政見是做朱市長的兩倍,那一起做了八年怎麼不做?我當選以後要來做,過去八年怎麼不做?」

 

蘇貞昌辯論時也提到,他已經被檢驗一輩子,而或者現在,才是侯友宜將被檢驗的開始。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鄭羽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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