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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新法上路2週年 人肉運鈔機現象不再

2019.07.16
20:33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6日電)洗錢防制新法上路滿2週年,財政部統計,受違規超量攜帶新台幣罰則由退運改為沒收後,過去一人夾帶逾千萬新台幣出入境的「人肉運鈔車」現象及再犯案件均降為0件,遏阻效果明顯。


洗錢防制新法2017年6月28日上路,配合新制,海關也由當時起,擴大並強化對旅客出入境攜帶貨幣及洗錢之虞物品的管制。旅客違規攜帶逾新台幣10萬元,罰則由退運改為沒收:同時,攜帶鑽石、白金等有洗錢防制之虞物品,若屬非自用且價值逾50萬元又未申報,將就超過50萬元部分,處以罰鍰。


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新制上路2年內(2017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30日),主動申報超量貨幣、物品的案件共9萬2209件,平均每月申報3842件,比新制上路前年增26.8%;在海關加強宣導、查緝下,旅客主動誠實申報意識提升。


至於未申報及申報不實案件,新制上路內2年共查獲388件,比新制上路前2年大幅增加67.24%;其中以違規超量攜帶現鈔件數最多,高達372件。


關務署指出,新制上路後,因違規攜帶新台幣罰則趨嚴,查獲案件由原先的每年平均60件降為47件,一人攜帶千萬以上新台幣闖關的案件也降為0件,過去不時會出現的「人肉運鈔車」情形明顯改善,進而可打擊地下匯兌現象。


不過,相對違規超量攜帶人民幣的件數在新制上路後2年間大增3.8倍。關務署分析,一方面可能與近年中國大陸加強外匯管制,資金匯出不易有關,另一方面可能是因應防疫非洲豬瘟,海關加強對中國大陸入境旅客查緝所致。


另一方面,在郵包部分也有零星違規寄送超量現鈔及洗錢之虞物品的情形。新制上路2年內,共查到4起以郵包寄送金條的案件,寄送品名謊稱為五金,但實為黃金金條,由同一人寄送4個包裹到日本各處,推測是要寄送至日本販賣套利,最終遭罰鍰300多萬元。


以郵包寄送現鈔的案件則查獲1起,謊稱寄送衣服,但實際上是寄了40萬元新台幣現鈔到馬來西亞,最終,超額攜帶部分(10萬元以上)全遭海關沒收,上繳國庫。(編輯:林孟汝)1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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