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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萬安灘探油 學者:越南可訴諸國際仲裁法庭

2019.07.24
12:49pm
/ 中央社


(中央社河內24日電)越南指控中國船隻近日在歸屬越方專屬經濟區的萬安灘海域探勘石油,侵犯越方主權。學者表示,越南可以考慮向國際仲裁法庭提告來因應中方行為,勝訴機率相當高。


中國探勘船「海洋地質8號」7月初在武裝海警船護衛下,進入南沙群島最西側陸地淺灘萬安灘探勘石油。越南緊急出動海警船與漁檢船,雙方重裝對峙數天。


越南將萬安灘稱為思政灘(Tu Chinh),聲稱依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萬安灘位於越南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以內,越方在此區域建有高腳屋與鑽井平台,並派駐士兵。


越南「青年報」新聞網站今天報導,中國船艦最近進入萬安灘海域探勘石油,公然侵犯越南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使得南海緊張局勢加劇,再度掀起各界對採用法律措施來和平解決這個問題的聲浪。


越南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學者陳昇龍(Tran ThangLong)表示,中國探勘船最近公然在萬安灘海域作業,以及中方在南海海域所採取的霸道行為,使南海局勢升溫,在這個背景下,越南可以考慮採用國際海洋法控告中方行為。


陳昇龍分析,越南依照海洋法公約設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在此區具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沒有法律依據以實現「九段線」主張,所以無法把萬安灘歸屬所謂中國海域;中國也無法針對正在非法占領或主權聲索地理實體採用海洋法公約,從而提出對萬安灘主權衍生的聲索。越南如果提告,勝訴機率相當高。


他說,國際仲裁法庭當然將不會回覆具有政治企圖以及與法律性無關的問題,但是將判定中國「九段線」主張沒有法律依據,從此與中國在萬安灘海域所進行的行為對照,中方已違反國際海洋法。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教授克拉斯卡(James Kraska)表示,中國船艦在萬安灘所進行的相關作業和行動,已嚴重侵犯越南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的資源開採權,削弱了海洋法公約中允許沿海國家具有海洋資源控制特權的相關協議。


克拉斯卡說,越南應依照海洋法公約第7附錄向中國提告,而且一定會勝訴。


越南律師協會海洋法專家黃越(Hoang Viet)表示,越南應蒐集中國船艦海上作業與行動的影像等證據,再採用菲律賓所提訴中國仲裁案的前例,向按照海洋法公約第7附錄規定成立的國際仲裁法庭控告中國。


黃越說,這個法庭曾經駁斥中國片面提出的南海「九段線」主權論述,很有可能作出對越南有利的判決。(編輯:陳永昌)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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