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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殺警鄭男無罪遭批「恐龍法官」 林輝煌:不應因判決不符己意,就污名化法官

2020.05.06
17:17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林為洲質詢時指出,殺警案一審判決無罪,引起社會譁然,整起案件應檢討的方向有很多,當然也包括檢討所謂「恐龍法官」的判決。此話一出隨即引發林輝煌的不滿。

 

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定鐵路殺警案鄭嫌無罪,引發議論,更有輿論批評一審法官是「恐龍法官」,對此,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今(6)日至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及備詢時表示,不應因判決結果不符合己意,就將法官污名化為「恐龍法官」,動輒用言辭羞辱法官對台灣的法制亦沒有正面影響。

 



鄭姓男子108年7月4日在台鐵列車上持刀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到起訴,109年4月30日一審判決出爐,嘉義地方法院經精神鑑定後,認為鄭嫌犯案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發病狀態,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因而判決鄭男無罪,引發社會議論。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殺警案一審判決無罪,引起社會譁然。他認為,整起案件應檢討的方向有很多,當然也包括檢討所謂「恐龍法官」的判決,因為此判決已引起社會反彈。他進一步表示,嘉義地方法院一審的判決並不符合民眾的想像和期待,而且差距非常大。

 

「恐龍法官」一說立即引來林輝煌不滿,他在林為洲質詢結束後,主動要求會議主席李貴敏給予發言時間回應。

 

林輝煌說:「我必須嚴正的聲明,絕大多數的法官都兢兢業業、勤勉自持,也都具有非常堅毅的人格,面對外界批評不至於脆弱到不行。不過,把判決結果不合己意的法官動輒污名化為『恐龍法官』,並不恰當;動不動就用言辭來羞辱我們的法官,對於台灣的法制絕對不是正面的行為。」林為洲則解釋,所謂「恐龍法官」是在陳述社會對於此案件的反應。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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