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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推動公益出租人 房東做公益也能享節稅優惠

2020.06.04
11:00am
/ 放言編輯部 原萱容

又要到報稅的季節了!自租金補貼政策上路後,每年都有許多租客開心申請到補助金,但卻有更多平民房東只能在內心默默流淚,過去僅靠出租的收入生活,如今得擔心會因為租客申請後而被追稅,成為一大經濟負擔。

 因此,營建署祭出「公益出租人」的節稅優惠,鼓勵更多房東加入節稅做公益的行列,創造房東、租客互利雙贏。

 

 



「以租代買」風氣盛行  鼓勵成為公益出租人享優惠

 

以2019年第一季為例,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為 58%(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等於房貸一背下去,每個月薪水先扣五成八上繳給銀行。因此「以租代買」成為許多人的的代替方案,根據政府的住宅調查報告,全台的租屋需求比10年前多了2.4倍,租屋的問題就讓人越來越重視。

 

在過去許多政府補助只針對租客來進行,導致房東們的權益未受到應有的照顧。因此為了改善台灣租屋市場,並鼓勵房東出租給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等弱勢族群。自2017年,內政部營建署開始推動各縣市政府「公益出租人」政策,只要房東與房屋所有權人為同一人的前提下,將該房屋出租予領有租金補貼的租客,即成為「公益出租人」,並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三大減免優惠。

 

 

公益出租人享稅優惠,超級比一比

 

而什麼又是「公益出租人」呢?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具有公益出租人資格,可享有以下三大優惠項目:

 

一、房屋稅減免:一般出租住宅適用房屋稅率為2.4%;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該住宅適用稅率為1.2%。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為例,一般出租住宅每年應納房屋稅額為100萬×2.4%=2萬4,000元;而房東若為公益出租人,則每年應納房屋稅額為100萬×1.2%=1萬2,000元,每年可節省1萬2,000元,是一般出租住宅的二分之一的價格。

 

二、地價稅減免:一般出租住宅適用地價稅率為千分之十;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該住宅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二。以地價額100萬元為例,一般出租住宅每年應納地價稅額為100萬×10‰ =1萬元;公益出租宅則每年應納地價稅額為100萬×2‰ =2,000元,每年可節省8,000元,僅一般出租住宅的五分之一。目前已有2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訂定。因此房東不必擔心住宅會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綜合以上房屋稅及地價稅的稅捐優惠,公益出租人在本案例中一年即可省下2萬元的稅捐支出。

 

三、綜合所得稅減免:每月可減免一萬元。若以月租金1萬2,000元、房東綜合所得稅率20%為例計算,一般房東每年應納綜合所得稅額為 12,000 元 × 12個月 × (1-43%) × 20%= 16,416 元/年;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每月可先減免一萬元,則每年應納稅額為 2,000 元 × 12個月 × (1-43%) × 20%= 2,736 元/年,一年可節省1萬3,680元,而且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43%列必要費用,無須證明文件;採列舉扣除額,如房屋折舊、修理費等,如列舉扣除費用高於43%,則應納稅額將會更低。

 

 

房東租客互利,公益出租人越來越多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調查結果,106年度、107年度公益出租人戶數結果, 106年度計有1萬6,619戶、107年度計有4萬3,161戶,增加約2.6倍;如再加上前原已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之公益出租人,實際戶數應該更多。從以上統計資料顯示,公益出租人數是持續以倍數在增加。

 

可見已有不少房東願意發揮愛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核實報稅,協助房客減輕居住負擔。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未來也會再加強宣導,讓更多的房東知道有公益出租人的租稅優惠,進而樂意協助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引導租屋市場朝健全化、法制化發展。

 

關於「公益出租人」如何申請,只要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佈的「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要點說明」,如果租客已經是租金補貼戶,則不需再提出申請,但若租客不確定是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可利用網路下載或向政府機關索取申請書表,填妥申請書並附身份證明文件,郵寄或親自送到各地方政府住宅相關單位,就會受理審查。

 

相關查詢連結可至:http://pip.moi.gov.tw/V3/B/SCRB040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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