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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防疫專案「違憲」?指揮中心澄清:要求檢附「報告」,但未禁止「陽性者」返台

2020.11.28
15:01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林詠青說明,如果旅客「有能力」取得檢驗報告卻未提供,簽署切結書後仍可返台,但若無特殊急迫事由,事後可能會依法裁罰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會依照不同情況做裁量。詳細的裁罰基準會在12月1日一併公布。

 

指揮中心日前發布「秋冬防疫專案」,要求旅客返台必須檢附核酸報告陰性證明,引發違憲疑慮。指揮中心昨(27)日發布新聞稿改口,要求旅客檢附檢驗報告,但未限制報告陽性者返台,在遵循所在地的國家防疫隔離政策的前提下,仍可申請專案返台。指揮中心今(28)日也強調,要求檢附報告,不是要限制國人返台,而是希望能清楚了解旅客狀況,讓航空公司做妥適的安排,對疫情進行控管。

 



指揮中心指出,基於武漢肺炎國際疫情嚴峻且預期秋冬時期風險提升,衝擊我國邊境與社區防疫,指揮中心採邊境嚴管及落實檢疫相關措施,維護國內人民之健康安全。海外國人在入境前配合專案措施,武漢肺炎「核酸檢測報告」,由航空公司依旅客個別健康狀況,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降低傳播風險。

 

在法源依據上,指揮中心說明,本專案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旅客搭機時應配合出示武漢肺炎核酸檢驗報告;並依同法第17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3項及港埠檢疫規則第24條規定,請航空公司於境外旅客登機前檢查該項檢驗報告,其法源依據明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指揮中心表示,旅客在登機前無法出示檢驗報告者,如屬須緊急協處者(如奔喪、探視重病、緊急就醫);無法提供自費篩檢的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之情形,並配合主動切結者,不予裁罰。國人若於國外確診武漢肺炎,首先應遵循所在國之隔離治療等防疫規範,以保障自己與親友健康。如有急迫返國或就醫之必要時,在符合所在國防疫規範與航空公司旅客運送條款之前提下,仍得依「海外國人確認COVID-19之返國就醫專案申請作業原則」進行專案申請,以利妥善安排機上防疫措施與返臺後續醫療處置。

 

指揮中心強調,秋冬防疫措施除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外,亦已採行有效達成防疫目的之最小侵害手段,同時兼顧國人之遷徙自由、確診個案之就醫權,以及2300萬在台國民之健康權,符合比例原則,並「無違憲之虞」。

 

不過外界質疑,指揮中心認定自身「沒有違憲」的依據為何?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28)日在記者會上澄清,昨天的新聞稿僅是針對外界違憲質疑進行檢視後的說明,沒有要去取代大法官釋憲的職務。

 

至於未付報告者返台後確診是否會遭到裁罰?指揮中心預防醫學辦公室防疫醫師林詠青說明,如果旅客「有能力」取得檢驗報告卻未提供,簽署切結書後仍可返台,但若無特殊急迫事由,事後可能會依法裁罰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會依照不同情況做裁量。詳細的裁罰基準會在12月1日規範上路後,一併公布。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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