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捲入土開案,此外,民進黨廉政會今晚也召開臨時會議,依廉政條例規定予以立案。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土地開發案,桃園地院原裁定五百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今(8)日下午裁定撤銷原交保、發回桃院,最新消息指出,承辦法官決定明日上午十點整再開羈押庭。而民進黨廉政會今晚也決議,依規定予以立案,若裁定羈押、將予以停權三年處分。
關於鄭文燦案,桃園地院原先裁定鄭文燦以五百萬元交保,桃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今日裁定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
高院指出,桃院未發明何以鄭文燦無羈押原因、必要性及依據為何,是否諭知交保500萬元等處分,即能排除鄭逃亡,或與其他共犯勾串、減證,因桃院有裁定理由不備的違法,因此撤銷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桃園地院今日上午將檢方抗告書狀整卷送到高院,完成抗告程序,高院立即公開正式分案,由法官雷淑雯承辦抗告案,審判長是許永煌,陪席法官黃美文。外界密切關注桃院將再次開羈押庭,是否會逆轉羈押或提高保釋金額。
不過,晚間八點半最新消息傳出,關於鄭文燦聲押案,承辦法官決定明日上午10點整開庭。
此外,民進黨廉政會今晚也召開臨時會議,依廉政條例規定予以立案。
廉政會決議指出,未來的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其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援往例將予以停權三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的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