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顯示貿然進行,不符合金管法規⋯
近日金融界發生重大消息,中信金日前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投資方式投資新光金。財經專家汪潔民質疑,中信金唐突舉動是否有按照程序處理,違反公司治理,此舉讓人聯想起20年前爆發的「紅火案」,他嚴重質疑,這個決定是由現任的中信金的董事會,還是幕後的大股東來決定的?汪潔民呼籲金管會,不可以漠視中信金這樣的做法,呼籲金管會要嚴格稽核。
汪潔民認為,以公司治理要件來說,他質疑中信金這麼突然的舉動,是否做過DD評估?併購案必須經過董事會討論、提交獨立董事思考大方向,併購案有什麼利益得失?怎樣才不會損及股東權益?
他指出,此案中竟然沒有獨立董事角度、討論過程和結論評估報告,突然就通過要申請併購別人。中信金的獨董完全失職,為何這麼重要的事情,可以在董事會強行通過,而獨董沒有表達聲音?
此外,大型併購或投資,通常都要先遞出意向書,或是雙方其中一方提出邀請,經過評估才會發布,當初富邦金買日盛金是經過實地考察才提出適合價格,這個過程不僅是尊重自己企業也是尊重對方。
但看起來,並沒有這個程序,中信金顯示貿然進行,不符合金管法規。汪潔民批評中信金「冒冒失失就要買對方,根本財大氣粗!」中信金是國際級的大公司,又重視ESG企業社會責任,卻沒有邀請書和第三方中間人穿針引線,就說要買對方,「董事長跟董事長間至少要見個面吧?這不是財大氣粗是什麼?」
汪潔民強調,雖然不是每個併購案都要在之前提供援助,但至少在對方股票跌到9元時可以進場買進,或在對方要增資募資時伸出援手,這些善意,中信金身上完全看不到,根本就是突然看到人家有併購的好消息,才說「我要買你耶!」
「到底是怎麼樣的企業才會做這樣的事?」中信金這次動作,讓人聯想到20年前中信併兆豐金卻搞出紅火案,也阻擋了二次金改,甚至台新金和彰銀的併購也斷了。「20年後了,為何中信金還會發生類似的情況?中信金是否有公司治理問題?」
他嚴重質疑,這個決定是由現任的中信金的董事會,還是幕後的大股東來決定的?中信金不該再犯20年前的錯誤。汪潔民呼籲金管會,不可以漠視中信金這樣的做法,呼籲金管會要嚴格稽核。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民視新聞、寶島聯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