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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坦承給柯文哲200萬獻金!黃帝穎指「凸顯柯文哲三大犯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2024.10.16
17:18pm
/ 放言編輯部 謝曉菁

黃帝穎直言,「這凸顯柯文哲三大犯罪,包含違背職務收賄罪、違反政治獻金法及背信罪。其中,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基隆市長謝國樑昨(15日)坦言曾捐贈200萬元給民眾黨,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6日)在臉書發文直言,這凸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三大犯罪,包含違背職務收賄罪、違反政治獻金法及背信罪。其中,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為釐清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發現從其住處查扣的隨身碟中,記載「1500沈慶京」、「300陳盈助」外,也提到「200謝國樑」。對此,謝國樑昨日坦言,是因為家族企業與民眾黨有往來,「假如這個檢方有傳喚我這邊的話,我一定會非常積極,而且全力配合」。

 

而針對謝國樑說法,律師黃帝穎認為,在謝國樑坦承家族企業和民眾黨有往來後,凸顯了柯文哲的三大罪。第一是違背職務收賄罪,「謝國樑坦承200萬是金錢,與近日多位老闆作證相同,證明柯文哲USB同一檔案的數字都是金錢,小沈1500根本不是柯硬辯的時間,足證柯文哲收賄心虛!」黃帝穎強調,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第二,違反政治獻金法。黃帝穎指出,「柯文哲未把謝國樑的200萬依法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處三年以下徒刑。USB上每一捐款人列帳卻未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柯都涉違反政治獻金法,ㄧ罪一罰!」

 

第三,背信罪。黃帝穎說明,「柯文哲是黨主席,竟將謝國樑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列在個人私帳,違反政黨負責人的任務,背信罪處五年以下徒刑。USB上每一捐款人列帳卻未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柯均違反背信罪,一罪一罰」。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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